本文目錄一覽
- 1、居住地指的是哪里
- 2、刑事案件怎么起訴去哪里
- 3、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確定地域管轄的原則是什么?
- 4、刑事案件地域管轄權的確定
- 5、刑事訴訟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
- 6、最高檢關于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如何確定管轄地?
居住地指的是哪里
1、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戶口所在地叫住所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經常居住地。不滿一年的地方當然就叫臨時居住地或暫住地。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但住醫院治病的除外。
2、法律分析:居住地是公民連續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址,在法律上戶口所在地叫住所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經常居住地。不滿一年的地方叫臨時居住地或暫住地。公民離開住所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但住醫院治病的除外。
3、法律分析:具體到縣區,戶籍所在地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但由于就業,搬遷,升學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時會形成居住地址,如未發生戶口遷移等,戶籍所在地將不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
4、在法律上,居住地指的是一個人連續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 居住地就是個人居住的地方,在法律文獻中,戶口所在地被稱為住所地,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則被認定為經常居住地。 如果一個人在某地居住不滿一年,那么這個地方通常被稱為臨時居住地或暫住地。
5、法律分析:戶口所在地,指中國公民的戶籍所在的地區。戶口所在地是中國特有的概念,有中國管理特色。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實際居住地即經常所在地,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但住醫院治病的除外。
刑事案件怎么起訴去哪里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法律分析:確定起訴的法院。刑事自訴通常是優先到犯罪行為發生地的法院起訴,但也可以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準備起訴材料。刑事自訴案件到法院起訴,還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刑事自訴狀。
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聘請律師;(3)審查起訴。檢察院接到偵查機關移送的案件后,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4)審判階段。法院收到并審查檢察院移送起訴的案件后,一般會公開審理;(5)執行。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
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確定地域管轄的原則是什么?
1、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地域管轄原則主要由兩部分構成。其一,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為輔。所謂犯罪地,指的是犯罪行為發生的地點。對于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既包括犯罪行為實施地,也包括取得財產的所在地。
2、以犯罪地法院管轄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轄為輔。(2)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轄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轄為輔。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法律主觀:一般地域 管轄 :以犯罪地法院管轄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轄為輔;以最初受理法院審判為主、以移送主要犯罪地審判為輔原則。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為主原則:犯罪地:犯罪地是指犯罪行為發生地。
4、確定刑事案件地區管轄的原則有兩個:即犯罪地原則和被告人居住地原則。刑事管轄權原則如下:管轄分為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地域管轄總體原則由犯罪地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轄。級別管轄總體原則為基層法院管轄。除此之外,還有移送管轄或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5、刑事案件原則上應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罪犯在監獄犯罪的由監獄所在地法院管轄。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6、地域管轄是審判管轄的一種類型,涉及同級人民法院在第一審刑事案件審理權限上的劃分。在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地域管轄的原則: 犯罪地法院具有主要管轄權,而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則具有輔助管轄權。
刑事案件地域管轄權的確定
刑事案件地域管轄以犯罪地為準刑事訴訟居住地認定,即在犯罪行為與結果之地法院行使管轄權。但如有必要,被告人所在地法院亦有權審理此類案件。根據現行法規,此類案件應交由犯罪地法院受理。若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處理更為適宜,則可適用該原則。【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案件原則上應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罪犯在監獄犯罪的由監獄所在地法院管轄。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國際列車上刑事案件的管轄刑事訴訟居住地認定:依照中國與相關國家簽訂的協定執行刑事訴訟居住地認定;無協定的,由列車最初停靠的中國車站所在地或目的地鐵路運輸法院管轄。中國公民在駐外使領館內犯罪的管轄:由該公民主管單位所在地或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犯罪地域管轄的規定是刑事案件一般都是犯罪行為發生當地的司法機關就有管轄權,但是根據刑事犯罪活動的實際情況,如果由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審判更為合適的話,也可以由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對受害者來說,受害者到案發地的公安機關報案就行。
刑事訴訟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中的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戶籍所在地、居所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訴法》 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刑事訴訟法》中沒有明確規定。民法上的居住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為公民。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該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滿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被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后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范性文件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5、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與登記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其居住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中國船舶內的犯罪,由該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國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被告人的居住地:明確了被告人的戶籍地為其居住地,如果經常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則以經常居住地為居住地。 管轄權:規定了不同情況下人民法院的管轄權,包括在中國領域外的中國船舶、航空器、國際列車、中國駐外使、領館內的犯罪等。
最高檢關于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如何確定管轄地?
1、被告人的戶籍地為其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為其居住地。刑事訴訟要經過立案、偵查、提請公訴及法院審判等環節,普通案件大致需要半年就可以結案。最高檢關于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如何規定管轄地?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2、最高檢關于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確定管轄地的是: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被告人一方或者雙方是在港、澳、臺居住的中國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臺的單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判。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第三條,被告人的戶籍地為其居住地。經常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為其居住地。經常居住地為被告人被追訴前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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