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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兒子偷拿了父母親唯一的一套房子的房產證,把房子和證一起賣給別人,父母...
- 2、拍賣房子過戶后,原房主有家人住在里面拒絕搬走怎么辦?
- 3、房主去世繼承人不配合過戶怎么辦
- 4、原房主死了,家屬不配合過戶,起訴后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 5、裝修工人意外受傷房主有責任嗎
兒子偷拿了父母親唯一的一套房子的房產證,把房子和證一起賣給別人,父母...
因為房產的所有權歸屬是父母,兒子偷拿了父母房產證賣了房子,這種情況是父母不知道的情況下辦理的,況且房產需要過戶是要經過房產主人簽字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否則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以上這種表述,可以說明房屋是父母的,不是兒子的,公民依法可以處分自已的合法財產,但是不可以處分他人財產,所以,這種處分是無效的。
如果父母同意,合法有效。反之則是屬于違法行為,發現的話父母有權利追回財產,需要賠錢的。不經其他繼承人同意私自過戶:侵犯了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果其他繼承人到房管局投訴或到法院起訴,已經過戶的房產證被房管局撤銷或被法院判決撤銷的,撤銷后無效。
兒子搶占父母房子,父母可以報警,讓人民警察制止兒子的行為,父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兒子,要回自己的房子。不給贍養費的話可以起訴他,讓他給錢。至于房子涉及到房產證,以房產證為準。我認為父母房子被兒子占用后,應該把父母安排好,送別家也可以,讓父母安度晚年,只能和兒子協商。要求贍養老人。
是不合理的,我國《擔保法》規定,用房產做抵押時,抵押合同需辦理抵押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對抵押合同進行抵押登記需要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必須由產權人帶本人身份證件親自辦理,不能親自辦理的,代理人需向房產管理部門提交產權人的《授權委托書》才可以辦理。
不合法,雖然說兒子是第一繼承人,但是父母健在時房子屬于父母的共同財產,需要兩個人同意才能過戶。房產過戶準備資料(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拍賣房子過戶后,原房主有家人住在里面拒絕搬走怎么辦?
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如果該房屋已經被法院拍賣,且當事人拒絕搬出的,法院會依法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法院拍賣的房子原房主不搬走可以采取強制措施。法拍房原房主不搬走,法院可以強制搬遷。將被執行人房屋內的財物搬到指定的地點。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
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屋進行司法拍賣后,被執行人不搬出房屋的,法院可以采取強制措施,強行搬遷?!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條人民法院裁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應當于裁定送達后十五日內,將拍賣的財產移交買受人或者承受人。
面對這種情況,你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行動。如果已經完成了過戶手續,建議你向當地公安局報警,說明情況并請求協助。警方可能會介入處理,幫助你解決原房主不愿意搬走的問題。如果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處理。
房主去世繼承人不配合過戶怎么辦
如果配偶過世,可以由其子女中民事訴訟房主子女的一人辦理繼承,其民事訴訟房主子女他繼承人放棄繼承,然后再辦理過戶。如果戶主的繼承人均不予配合過戶,可以協商退房,原業主的配偶或者子女退還你所繳納的房款與定金,并承擔違約責任,否則只能訴請法院判決。所謂戶主的繼承人(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房主去世繼承人不配合過戶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繼承人配合完成過戶,在房產繼承判決書下來后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直接攜帶判決書去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房產繼承過戶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繼承權公證書等。
法律分析:房產繼承人不配合過戶的情況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繼承人配合完成過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定繼承人拒絕協助辦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律分析房產證是否需要過戶問題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愿自主決定,但是既然房產證戶主已經去世,若該房屋日后涉及出租、買賣、拆遷等問題,最好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繼承人無法配合,無法直接進行過戶,就需要采取法律手段。依據手頭的購房資料,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強制執行過戶手續。訴訟過程可能相對復雜和耗時,但只要購房資料完整無誤,這一問題最終能得以解決。關鍵在于,妥善保管和準備所有相關文件,確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原房主死了,家屬不配合過戶,起訴后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1、原房主死了,家屬不配合過戶,起訴后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家屬應該繼續履行合同配合過戶,同時支付違約金。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申請執行人愿意通過提供一定房屋租金或廉租房等方式,為被執行人及家屬解決一定期限居住需要的,被執行人的唯一一套住房時可以執行的。
3、如果繼承人無法配合,無法直接進行過戶,就需要采取法律手段。依據手頭的購房資料,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強制執行過戶手續。訴訟過程可能相對復雜和耗時,但只要購房資料完整無誤,這一問題最終能得以解決。關鍵在于,妥善保管和準備所有相關文件,確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4、首先,你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明確你的權利,要求原業主履行合同,配合辦理過戶手續。通過法律途徑,你有權要求法院介入,強制執行原業主的義務。一旦法院判決你勝訴,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發出協助執行通過書至房管局。
裝修工人意外受傷房主有責任嗎
裝修工人意外受傷,房主與其不存在勞務關系,且對工人受傷沒有過錯的,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與裝修工人存在勞務關系,裝修工因為工作原因受傷,且無用人單位指使,由房主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雙方并無法律上的關系,裝修工發生意外屬于工傷,賠償責任應由裝修公司承擔,房東無需承擔責任;與裝修工之間存在承攬合同關系,裝修工發生意外,房東不承擔責任,但房東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房主與包工頭的關系:如果房主找的是包工頭進行裝修,房主與工長之間是承攬關系,工人或第三人受傷的,由工長作為承攬人承擔侵權責任。但如果業主選擇不具備相關裝修資質的工程隊,包工頭要承擔主要責任,業主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選任過失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房主不承擔責任的情形,工人并非房主雇傭,由銷售方或者裝修公司雇傭,并且房主對工人受傷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房主不需要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裝修工人發生意外之后,如果業主存在選擇過失被法院認定需要擔責,會面臨較大的經濟賠償壓力。業主在裝修房屋過程中,應盡量找有資質的公司或者個人。
如果發生工傷事故,業主應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配合工傷鑒定程序,按照相關的規定及時支付相應的賠償費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裝修工人在施工過程中犯有違法行為,或者出現了超出裝修合同約定的行為導致受傷的情況下,業主不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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