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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受案后多長時間立案
刑事案件受理后,應于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立案手續。若遇重大、復雜線索,需上報縣級公安機關當局負責人,延長審查期限至三十天。特殊情況下,如涉及特別重大、復雜的線索,則需要經由地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授權,將審查期限延長至六十天。
人民檢察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十五日以內立案偵查。
法律分析:報案后一般在七天內立案,案件復雜的可以在三十天內立案。刑事案件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日;涉嫌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立案審查期限不超過7日;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
刑事案件受案范圍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圍:公訴案件、自訴案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上訴抗訴案件、申訴案件等。其中自訴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公訴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要求有物質損失,并且該損失由犯罪行為直接造成。
刑事訴訟的受案范圍包括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一)公訴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訴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經過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通過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而由人民法院審判的案件。
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圍 :公訴案件 ;自訴案件 。民事案件受案范圍: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圍 債權債務糾紛案件 ;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房地產糾紛案件 ;繼承糾紛案件等。 商事案件的受理范圍 :各種經濟合同糾紛案件 ;經營合同糾紛案件 ;企業破產清償債務的案件等。
一)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訴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經過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通過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而由人民法院審判的案件。(二)自訴案件,所謂自訴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
人民法院受案范圍 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圍 (一)公訴案件 (二)自訴案件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虐待案。
刑事訴訟法關于受案立案的規定是什么
1、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第一百零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沒有對刑事案件的立案時間作出規定。
3、法律主觀:刑事案件受害人不報案,公安機關如果發現犯罪行為也應當 立案偵查 。《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 犯罪嫌疑人 ,應當按照 管轄 范圍,立案偵查。
4、法律分析:受案也就是受理,受理的范圍要大于立案的范圍。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有人報案一般就只進行形式上,表象上的審查,辯斷就先受理。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后,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5、受案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刑事訴訟法受案范圍是怎樣的
刑事訴訟的受案范圍包括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一)公訴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訴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經過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通過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而由人民法院審判的案件。
一)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訴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經過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通過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而由人民法院審判的案件。(二)自訴案件,所謂自訴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
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圍:公訴案件、自訴案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上訴抗訴案件、申訴案件等。其中自訴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公訴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要求有物質損失,并且該損失由犯罪行為直接造成。
法律分析:受案也就是受理,受理的范圍要大于立案的范圍。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有人報案一般就只進行形式上,表象上的審查,辯斷就先受理。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后,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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