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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訴流程
刑事案件起訴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起訴程序如下:(1)立案。偵查機關介入涉嫌犯罪案件,經初步調查,認為有犯罪事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啟動刑事訴訟程序;(2)偵查。偵查機關立案后,開始偵查。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聘請律師;(3)審查起訴。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起訴程序有:(一)對立案材料的接受 公安機關、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法律分析: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通報家屬的關切,緩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緒,給與心理安慰。律師會見犯罪嫌人,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講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關法律知識。
法律分析:自訴案件的具體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最后交執行機關執行。公訴案件的具體流程:偵查立案:偵查機關接受報案人或控告人的舉報,或偵查機關自行發現犯罪線索,予以立案偵查。
刑事案件由誰提起訴訟
1、刑事公訴案件刑事訴訟是誰立案了,由檢察院代表國家起訴刑事訴訟是誰立案了,要求法院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所以刑事訴訟是誰立案了,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檢察院。只有檢察院有權力決定起訴或者不起訴、已經起訴的有權力決定是否撤訴,對法院判決不服有權力決定是否上訴。被害人和 *** 則沒有這些權力。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是誰立案了: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3、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4、法律分析:公訴案件的訴訟由人民檢察院提起,自訴案件的訴訟由被害人自行提起。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5、法律主觀:刑事案件不是都是公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一部分刑事案件是自訴案件。自訴案件,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中國的自訴案件是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刑事訴訟是誰立案了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
6、公訴人是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外,對于 刑事自訴案件 中,也不存在原告,自訴案件中稱自訴人。《 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
刑事訴訟法立案是多少條
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立案的條款為第一百零九條至第一百一十四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立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由接案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立案是刑事訴訟的起始程序;立案是刑事訴訟的必經程序;立案是法定機關的專門活動。立案的材料來源:(一)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等偵查機關直接發現的犯罪事實或者獲得的犯罪線索。
刑事案件是派出所立案還是刑警隊立案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訴人起訴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后,決定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法律分析:不可以重復立案的,派出所是代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子,派出所立案后,刑警隊不會再受理同一個刑事案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接受。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機構,兩者的職能完全一致。辦案區別:如果是刑事案件,無論派出所還是公安局接受報案,都會移交刑警隊。如果是經濟、民事糾紛,公安局一般移交給派出所,如果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就直接受理了。
刑事案件由誰立案
1、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機關根據自己收集的線索、他人的控告、舉報等對涉嫌的犯罪審查后決定是否立案,涉及公職人員利用職權的案件,由監察委處理后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刑事案件由誰立案 在大多數情況下,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但也有一些特定情況下,其他機關也可能進行立案。公安機關立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是主要的刑事案件立案機關。
3、【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訴人起訴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后,決定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4、法律分析: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立案的地點可能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刑事案件都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嗎
1、法律分析: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經過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有一部分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訴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誹謗案件、侮辱案件、輕微傷案件這些案件是可以不通過檢察院,受害人遭受到了相關侵害之后,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分析:不是。公訴案件檢察院才會起訴,自訴案件的話檢察院是不會親自起訴的;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3、法律分析:不是,刑事案件有自訴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起訴。在自訴刑事案件中,原告人即自訴人承擔舉證責任,被告人不承擔舉證責任。這也是司法活動中“誰主張誰舉證”基本原則的體現。
4、【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分為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刑事公訴案件,由檢察院代表國家起訴,要求法院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所以,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檢察院。只有檢察院有權力決定起訴或者不起訴、已經起訴的有權力決定是否撤訴,對法院判決不服有權力決定是否上訴。被害人和 *** 則沒有這些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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