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辯護人擁有哪些訴訟權利
辯護人享有哪些權利辯護人享有的權利具體如下:(1)接受委托擔任辯護人的權利;(2)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權和會見通信權;(3)調查取證權。
其實刑事訴訟程序律師辯護,所謂的死刑犯也只不過是檢察院對當前的這起案件提出的一種量刑意見而已,就算是死刑犯,沒有判刑之前也只是犯罪嫌疑人而已。 幫死刑犯辯護時擁有哪些權利?接受委托擔任辯護人的權利。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律師有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擔任其辯護人。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的訴訟權利有哪些?辯護人有權根據事實和法律,獨立進行辯護。辯護人根據自己對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獨立進行辯護,其刑事訴訟程序律師辯護他任何機關,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或團體、個人,都無權干涉。會見通信權。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一般包含:陳述權。當對被告人進行訊問時,給予其陳述和辯解的機會。詰問權。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審時可以對證人、鑒定人發問的權利。辯論權。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實和法律進行辯論,就證據的證明力和程序問題進行辯論的權利。
委托辯護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與法律允許的人簽訂委托合同,由他人為自己作辯護。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辯護相對于自行辯護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辯護權,因此成為現代刑事訴訟中最為主要的一種辯護方式。
相關文章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