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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追究刑事責任一定是犯罪嗎
- 2、刑事案件追訴期限是多久?由誰來追訴?
- 3、犯罪過了追訴期就無罪嗎
- 4、公安局關于刑事案件追訴標準
- 5、刑事案件經過多久就不再追訴
- 6、刑事案件的追訴時效什么時間起算?
追究刑事責任一定是犯罪嗎
法律分析:是的,根據法律規定,只有構成犯罪才能被判處相應刑罰,承擔刑事刑責。且不追究刑事責任不一定是無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是指人民檢察院對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應當免除刑罰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理決定。
存在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畢竟根據我們國家《刑法》當中的規定,如果是有犯罪行為的話,公安機關對此是需要進行立案偵查的,然后就是由審理檢察院負責具體的案件的審查起訴,最終由人民法院對此進行一定的判決。
只有違反了刑法的違法行為,屬于犯罪行為,在定罪量刑上如果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等的刑罰,才會坐牢。故違法不一定坐牢。因為刑拘是刑事偵查強制措施,偵查過程中或結束后,偵查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撤銷案件。
但是立案也是需要具有一定條件的,比如要有犯罪的事實,犯罪事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分析:追究刑事責任,是指通過偵查、起訴、審判活動,查究特定人因實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為而依法應承擔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責任的目的在于消除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危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法律秩序。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國家專門機關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按法定程序來進行。
刑事案件追訴期限是多久?由誰來追訴?
刑事案件的追訴期限根據法定最高刑而定追訴犯罪是刑刑事訴訟:(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犯罪是刑刑事訴訟,追訴期限為五年追訴犯罪是刑刑事訴訟;(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犯罪是刑刑事訴訟,追訴期限為十年追訴犯罪是刑刑事訴訟;(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期限為二十年。
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對犯罪人進行刑事追訴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內,司法機關有權追訴;超過了此期限,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行追訴。因此,超過追訴時效,意味著不能行使求刑權、量刑權與行刑權,也不能適用非刑罰的法律后果,因而導致法律后果消滅。
刑事案件的追訴期是5年,相關規定如下: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
犯罪過了追訴期就無罪嗎
【法律分析】:過了追訴期就不能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不能立案,法院也無法判決,不能夠定罪,故應該是無罪。
過了追訴期就是無罪嗎過了追訴期是否就是無罪需要視情況而定:(1)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檢察院認為需要的,則不是無罪;(2)如果檢察院認為沒有必要,則可能是無罪。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和無罪推定原則,未經法院審判判決的,不認為是犯罪,即無罪。刑事訴訟追訴期已過,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不再追究,法院也不會審判,當然就是無罪。但刑法第88條規定情形除外。
法律分析: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不予追訴或者無罪釋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八十七條 刑法基本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和無罪推定原則,未經法院審判判決的,不認為是犯罪,即無罪。
公安局關于刑事案件追訴標準
1、刑事案件追訴標準是什么刑事案件追訴標準是,犯罪已經過了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應該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而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2、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是:首先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最后屬于自身管轄范圍,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
3、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有兩個立案追訴標準,具體如下:(1)事實條件,有犯罪事實的存在;(2)法律條件,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檢察機關依法應當追訴的條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2)證據確實、充分;(3)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4、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是:首先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最后屬于自身管轄范圍,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如下:立案。
刑事案件經過多久就不再追訴
1、法律依據追訴犯罪是刑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追訴犯罪是刑刑事訴訟:(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2、根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3、各國對追訴時效規定不一,最長的達30年,最短的僅3個月。
4、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就不能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經過十年后就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的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必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5、對于慣犯的追訴期限,也應從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計算。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幫助,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咨詢專業律師。
刑事案件的追訴時效什么時間起算?
1、追訴時效是從犯罪之日起計算。一般情況下追訴期限的起算時間是從犯罪之日起計算,即從犯罪行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處于連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2、一般情形下,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根據刑法的這一規定,追訴時效中斷后時效起算的時間為“犯后罪之日”。所謂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八條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4、結果犯的追訴時效都是從發生犯罪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的,不過,司法實踐中也有很多結果犯屬于連續狀態,比如非法拘禁受害人長達半個月,類似于這種案件,追訴時效應該從犯罪行為終止以后計算。
5、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6、刑事案件追訴時效的起算時間,一般從犯罪之日起開始計算,即犯罪行為完成或停止的那一刻。若犯罪行為持續進行,處于連續狀態,追訴期限則從犯罪行為最終結束時開始計算。這意味著犯罪分子連續實施同一罪名的犯罪行為,追訴期限從最后一個犯罪行為實施完畢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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