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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公司和煙草局有什么區別?
1、它們各自的機構不同,煙草公司負責銷售的機構,專賣局是行政機構。還有就是它們的考試內容不同:煙草局的正式人員不屬于公務員編制。煙草公司和煙草局的考試是同期舉行的,煙草公司考業務,煙草局考法律知識。煙草公司是銷售煙的,將煙銷售給零售戶,然后由零售戶再賣給我們煙民。
2、煙草局和煙草公司區別如下:機構不同,煙草局是行政機構,煙草公司是負責銷售的機構;職責不同,煙草局的主要職責是擬訂煙草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行業合理布局,煙草公司的主要職責是組織煙草行業專用設備和原、輔材料的生產、供應和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工作。
3、總的來說,煙草專賣局和煙草公司在組織結構、職能和目標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煙草專賣局是由 *** 設立的機構,負責監管和管理煙草行業,目標是保護公眾健康和社會利益;而煙草公司是經營煙草業務的企業,目標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煙草專賣局和煙草公司在職責和運營模式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
煙廠生產操作類崗位為什么要法學類專業?
可以說,做為煙草行業的各個環節生產商、經營商和質量監督監測專業人士一般都能知道香煙具體生產日期,只有做為消費者的煙民無法得知。消費之用的商品一般都有保質期,從道理上講,香煙也不例外,但事實是,目前,國內沒有一個品牌的香煙會標明保質期,在外國許多國家的香煙也不標明保質期。
注意到香煙的外包裝上沒有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及廠址,在劉和生律師看來,這顯然違反了《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有關規定,于是,劉和生以一紙訴狀將卷煙廠及向其銷售香煙的商場告上了法庭,并請求法院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判處兩被告賠償人民幣1元和交通費、誤工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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