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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學一“典”|第497條格式條款無效情形
一) 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三)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一般規定的格式條款無效:這指的是格式條款如果違反了民法典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或者違反了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關于免責條款無效的規定,則該格式條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民法典》第497條【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根據《民法典》第497條,格式條款在下列情況時會被認定為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格式條款,損害國家利益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者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訂立的格式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該條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在以下情況下,格式條款是無效的:屬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格式條款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民法典》中的49條法律知識點!各位法考生請收藏!
1、八歲孩子的民事行為能力: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成年人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2、主觀題階段需練習“請求權基礎分析法”(如合同→侵權→不當得利等逐層檢索)。 抓大放小,針對性突破 優先掌握高頻考點(如合同效力、擔保物權),對冷門知識點(如繼承編細節)適度取舍。注意新增/修改內容,如《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對抵押、保證的細化規定。
3、每年新增法律法規或熱點案例(如民法典司法解釋、刑法修正案)易成為考點。高效復習策略 基礎鞏固階段 知識體系化:針對主觀題高頻考點,梳理各科核心框架(如刑法的犯罪論體系、民法的債權物權關系)。
4、法考民法的難度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知識點龐雜且細化:民法的知識點非常多,涵蓋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例如,民法典有 2000 多條,基本每一部分都可能成為考點。而且這些知識點相對獨立,每個章節都有自己獨特的規則和邏輯,不像刑法那樣有一條主線可以貫穿始終。
老板和CEO都在偷偷看的法律常識目錄
通過深入了解這些法律常識,老板和CEO們能夠在企業運營中做出更加明智的決策,確保企業在合法合規的軌道上穩健前行。法律是企業發展的基石,遵循法律,方能成就企業的長足發展。
《老板和CEO都在偷偷看的法律常識》深入剖析了法律在商業世界中的作用與影響。在三十年的改革浪潮中,無數商業巨頭涌現,但也有不少因此遭受法律制裁。從年廣牟其中,到顧雛軍、黃光裕等,法律猶如一把雙刃劍,既能成就商業霸主,亦能摧毀其輝煌。法律的運用與理解,直接關系到企業管理者個人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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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和執行董事的區別如下:兩者的產生方式不同;執行董事系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總經理由董事會(或執行董事)進行聘任,并對董事會(或執行董事)負責。
舉例說明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條款
格式合同(standard form contract)或稱為附和合同(addesion contract)定式合同、附從合同、標準合同、定型化契約。在法國稱為附合合同,德國稱之為一般契約條款或者普通契約條款,葡萄牙法、澳門法稱之為加入合同,英美稱之為標準合同。臺灣地區稱之為定性化契約。
格式合同是一種預先擬定好的書面協議,其中包含了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具體條款。這種合同的特點是,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無法對合同內容進行實質性的修改,只能選擇接受或拒絕整個合同。格式合同廣泛應用于商業交易中,如商品購買、租賃服務、銀行貸款等。
格式條款是預先制定的、在合同訂立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采用格式條款的一方,即締約者或提供方,應遵守公平原則,確保合同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平衡。提供格式條款的方還必須履行提示和說明義務,即明確告知并解釋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如免責與減輕責任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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