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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超期立案后果
1、法律主觀:刑事案件立案后查明已過追訴時效的,應當撤銷案件。
2、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準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結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說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3、法律分析:參照此條規定,如果立案庭在立案環節未審查出超期,立案進入執行程序以后,如經審查確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超過期限,可由執行機構裁定駁回申請執行人的申請。 另外,對駁回申請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訴。
刑事訴訟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法律是
第一百零五條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
《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規定,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主觀:《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五條:為了確定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 的一些特征、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對犯罪嫌疑人才可以強制檢查,對被害人沒有規定可以強制檢查。
刑訴法解釋第155條第二款之規定,值得商榷 從立法目的、法律體系、價值取向、社會效果上看,刑訴法解釋第155條第二款之規定均屬于最高法有意放棄“三項賠償”形成的“盲區”,而不是有意或無意遺漏形成的“法律漏洞”。
第一百零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犯罪現場,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機關派員勘驗。第一百零三條 偵查人員執行勘驗、檢查,必須持有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第一百零四條 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刑事案件立案追訴量刑標準圖書目錄概覽這本書分為多個章節,詳細列舉了各類犯罪的法律條款和立案追訴標準。
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55條規定?
1、法律分析: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2、刑訴法解釋155條內容,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3、第155條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今年1月1日實施,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依據的判斷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和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被告應賠償金額。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和其他合理的康復治療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4、法律分析:關于通緝令的發布規定,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機關發布逮捕令,及時將犯罪嫌疑人逮捕歸案。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可以在自己的轄區發布通緝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5、根據最新的最高法《關于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55條之規定,是明確排除三項賠償的。在現行的《解釋》沒有修改之前,法院在司法實踐中,是不支持三項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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