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鄭州暴雨車輛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鄭州地鐵賠償方案?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
- 鄭州車主堵地庫致“全軍覆沒”,受損車主如何 *** ?
- 鄭州暴雨是哪一年?
- 鄭州暴雨,一奔馳堵在車庫出口造成全車庫車輛被泡,應該怎么處理?
- 鄭州地鐵賠償方案?
- 鄭州暴雨汽車幾乎全部被淹不可抗拒力量的天災,保險公司能拒賠嗎?
鄭州車主堵地庫致“全軍覆沒”,受損車主如何 *** ?
近日,網絡媒體在全方位報道各地援助河南省遭遇罕見暴雨洪災的暖心故事的同時,網友們也披露了鄭州市一件不暖心的事情:7月20日鄭州大暴雨這天,一輛奔馳S級車主怕自己車被淹了,就停在小區地下停車場最高處堵住出口,一輛車堵了全車庫,后面的車想出都出不來,業主們給車主打電話也不出來移車,整個地下停車場全被淹了。只有它完好無損。
關于這件事情的后續報道,如受損業主們的 *** 訴求、奔馳車主的反駁理由等,目前已經見諸各大自媒體,本文想從以下方面,談談因奔馳車堵住地庫出口,導致車輛出不來而受損的業主們,如何維護自己權益的建議。
我認為,從目前情況看,應該還屬于民事案件(如果奔馳車主的行為符合故意損毀公私財產罪的要件,也有可能構成刑事案件),受損業主們向兩個部門提出訴求。
一、向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提出受損理賠。凡是給車輛投保時購買了車損險的車主(以前的車保險種里有涉水險,現在是車損險),即可以直接向投保的保險公司要求定損理賠。而且,保險公司先行理賠后,他們會根據受損原因,如保險公司也同樣認為這輛奔馳車造成了其他車輛被泡的事實,保險公司即可以行使代位追訴權,再追償奔馳車主的責任。
二、受損業主可聯合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提出三方面索賠訴求。一是訴奔馳車主侵犯其他被堵車主的通行權的行為。奔馳車主為了不讓自己的車被淹,將車停在了地下停車場的唯一出口,使車庫內的其他車輛無法離開車庫,最終導致車庫車輛全部被淹。從媒體披露的消息可以看到,堵在后面的車主都曾請求奔馳車主挪車,然而卻一直遭到拒絕。毫無疑問,奔馳車主的做法是故意的。奔馳車主的行為雖然可能構不成故意損壞他人財務罪,但至少侵犯了其他車主的通行權和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應當對其他車主的車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二是訴地下車庫設計和建造者的排水設施不合格問題。開發商當時設計和建造排水設施時,應該預料到特大暴雨來襲可能造成的后果,應該具備有效功能的排水設施。現在發生的地庫積水問題,地庫設計和建造者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理應對受損車主一定賠償。三是訴物業管理失職行為。作為物業管理機構和物業管理人員,有義務有責任做好對業主的各項服務工作,包括可能影響業主生命生活及財產安全風險的告知及預防、解決業主提出的影響小區生活穩定及財產安全的各種問題的各種責任和義務。因此,物業對洪災可能給業主造成的危害,包括地庫安全、車輛安全、保障地庫出入口通道暢通等,都是要承擔責任的。物業機構應該對受損業主進行一定的賠償。
鄭州暴雨是哪一年?
鄭州暴雨是2021年7月20日。
2021年7月20日鄭州市主城區遇到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侵襲,主城區積水嚴重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
鄭州暴雨,一奔馳堵在車庫出口造成全車庫車輛被泡,應該怎么處理?
首先肯定回答,該奔馳車主肯定要承擔責任,嚴重的話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近日,一段“鄭州特大暴雨時,某小區地下車庫出口處,一輛奔馳車堵住了停車場車庫的視頻”沖上了熱搜。到底是怎么樣的情況呢?
事情是這樣的由于該奔馳車主生怕自己的愛車被水泡了,看到停車場出口有塊高地!于是開足油門,沖??!將自己的奔馳車停在了這塊高地上,堵住了停車場的唯一出口。期間,大家也與奔馳車主協商,看看能不能挪下車。誰料,奔馳車主死活不挪,愛咋咋地!結果悲催了,其他車都開不出來,全被水泡了!
有人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奔馳車主好像做的也沒有錯?。∴?,你這三觀有問題啊。兔哥想告訴你,錯了!大錯特錯!在災難面前,這個奔馳車主樣子真丑陋!為了自己的私利,已經嚴重損害他人的利益。不僅侵權了,違法了,甚至嚴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了!
第一,有人說奔馳車主的行為應該是刑法上的緊急避險?兔哥想說,邊都沾不上。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顯然,奔馳車主的行為將其他車輛置于極其危險境地,而且其他車輛價值遠遠高于奔馳車,所以奔馳車主的行為與緊急避險不符。另外,相反,如果物業或者其他人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將該奔馳車拖走或者損壞,倒是完全符合緊急避險構成要件。
第二,奔馳車主堵了停車場出口路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了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也侵犯了其他業主的通行權利。對于其拒絕挪車行為,違反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屬于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奔馳車主沒有挪車,影響其他急需出庫避險的車輛通行被淹,造成停車庫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的,司法機關都可以奔馳車主追究其刑事責任。奔馳車主有可能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罪等罪名。
最后,奔馳車主堵車行為。阻礙了其他急需出庫避險車輛通行,對此造成的損失,奔馳車主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如果對奔馳車主行為置之不理,也應該就擴大損失同樣需要承擔責任。
鄭州地鐵賠償方案?
在河南此次特大暴雨中,鄭州災情最讓人痛心,地鐵五號線在行駛過程中被迫停止運行,暴雨的襲擊導致車上12位乘客不幸遇難,刺痛了國人的心。那么,鄭州地鐵遇難者賠償標準是怎樣呢?具體賠償方案每人有多少?一起去看看。
雖說鄭州地鐵五號線遇難事件已過去一段時間,對于遇難人員的賠償事宜,外界還是比較關注的。但鄭州地鐵遇難者能否拿到一定的賠償,具體是多少標準,官方沒有作出任何通報,要以官方公告為準。
針對鄭州地鐵出現人員遇難,有律師表示,鄭州地鐵遇難者應該獲得相應的賠償方案。具體賠償標準可以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鄭州暴雨汽車幾乎全部被淹不可抗拒力量的天災,保險公司能拒賠嗎?
保險公司只會人為造成的損傷不賠,這天災再不賠償的話,那還要這保險干嘛?意外情況無非就是天災人禍,人禍可能會劃分責任,天災那就純屬意外了,保險的意義就是防止意外。很奇怪你為什么會問這些的問題
關于鄭州暴雨車輛補償標準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