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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勘驗包括哪幾種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刑事訴訟現場勘驗;(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是指以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或其刑事訴訟現場勘驗他高科技設備所存儲刑事訴訟現場勘驗的信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資料。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刑法規定的是八種,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列舉 刑事訴訟法 定 證據 的種類具體有哪些 刑事訴訟 案規定的證據有物證、書證、 證人 證言、被害人陳述、 犯罪嫌疑人 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等筆錄、視聽資料等八種。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證據的法定種類。 根據我國《 刑事訴訟法 》第50條的規定,證據包括: (1)物證 物證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和痕跡。物證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屬性、存在狀況起證明作用的,因此與其他證據相比,物證具有較強的客觀性、穩定性。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我國刑事證據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八種。刑事訴訟的證據是整個訴訟活動的核心部分,是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還是無罪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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