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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什么情況出庭作證?
證人不一定必須出庭作證,具體的情形如下面所示: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如果證人有健康原因的,即使作證是法定義務,法院也不會太過強求,會考慮證人的健康原因;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路途遙遠不僅會給證人造成困擾,對法院、當事人來說也是較大的麻煩,畢竟舉證不便不好協調時間問題。
公訴人、當事人或是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該證人證言對案子判罪定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必須出庭作證的。出庭作證的證人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
法庭對于證人出庭作證的條件是:身份符合、有作證能力、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其它評價不得在場等,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并按照規定的到司法程序來進行辦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法庭對于證人出庭作證的條件是什么?證人出庭做正時,應當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證件。
證人出庭作證時,應當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證件。證人出庭作證,法院應審查證人的作證能力,必要時可以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交由有關部門鑒定。出庭作證的證人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法庭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但組織證人對質的除外。
證人的證言對刑事案件的作用如何?證人可以不出庭作證嗎?
1、開庭證人是否可以不去出庭取決于具體案件情況和法律規定。通常情況下,證人需要按照法庭的傳喚出庭作證,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健康原因或居住國外等,證人可以不出庭。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權衡證人出庭的必要性,并作出相應決定。證人應了解自己的法律義務和責任,并在必要時尋求法律幫助。
2、證人不出庭作證,證言是否有效證人不出庭證詞不會無效,只不過效力會減弱。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法院在對申請審查后,發現證人出庭確有必要或者是有影響,應當履行出庭作證的義務。
3、雙方當事人同意證人以其他方式作證并經人民法院準許的,證人可以不出庭作證。無正當理由未出庭的證人以書面等方式提供的證言,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4、證人不出庭作證證言無效,具體如下:在法庭上,證人不來但寫證詞并按了手印,這樣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按照證據規則的規定證人必須出庭作證,接受雙方當事人和法官的詢問,才會具有法律效力,只有證詞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刑事案件證人是否一定要出庭作證
刑事案件當中證人理論上是必須要出庭作證刑事訴訟證人出庭現狀分析的刑事訴訟證人出庭現狀分析,因為法律上明確規定刑事訴訟證人出庭現狀分析了刑事訴訟證人出庭現狀分析,所有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這些人都有作證的義務,根據最新刑事訴訟法第188條的規定,證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出庭作證的,法院可以采取強制性措施,讓當事人到庭作證。
證人出庭并不是必須的,但有以下情況的,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如果沒正當理由不出庭的,除是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情況外,法院可以強制其出庭: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
控辯審三方都認為沒有必要出庭的證人可以不出庭,經辯護律師申請人民法院通知的證人可以自己決定是否出庭(建議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絕包括法院要求的出庭請求。對于法院認為有必要出庭的證人,拒不出庭的可以予以訓誡、拘留處罰或者強制其到庭。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證人可以不出庭。控辯審三方都認為沒有必要出庭的證人可以不出庭,經辯護律師申請人民決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絕包括法院要求的出庭請求。
法律分析: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時,證人是有出庭作證義務的,但如果有正當理由的,可以不出庭作證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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