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代替簽字拿掉孩子犯法嗎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代替別人簽字后果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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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代別人簽字犯法嗎
經合法授權或委托代替別人簽字的不犯法,反之則違反了民事代理的相關規定。即有授權的代替別人簽是合法行為,代簽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簽人名義實施的代簽行為,對被代簽人發生效力;沒有授權的代簽行為是違法行為,將承擔被代簽人不認可時所帶來的法律風險。
法律分析
1. 根據授權人授權,代替授權人簽字的,屬于合法行為。現實生活中這種現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瑣事,也有些重大的經濟活動、重要的事項,是委托人授權他人簽字的。例如,委托人把自己的身份證、授權書交給被委托人,讓其去領取快件甚至在合同上簽字,這屬于很正常的行為。2. 如果沒有委托人委托、授權,私自代替他人簽字,是違法的行為。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例如,國家公務員,對重要的請示報告,沒有經過有權處理的人的同意、批準、授權,就私自代簽,結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就要負刑事責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五條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幫人冒充家長代簽字,法律責任有多大
假冒家長并簽字構成侵權,如果造成損失,應當依法賠償。(包括精神損失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代人簽字如果是受人委托的,一般不用承擔責任,如果是沒有代理權簽訂合同的,要承擔合同無效的責任。
法律分析
你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你代簽字的行為,雖然具有表面的欺騙意義,但在法律上你的行為并未以騙取錢財或損害他人利益(18歲學生同意)等為目的,并(可能損害18歲學生本人利益)不損害其他人利益。
2、該學生已經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簽字對他的影響,他予以認可。你的簽字行為已經不存在,作為其監護人(父親)的法定意義。只是學校的形式要件而已。
3、存在侵害他人(學生父親)姓名權問題。但此項權利,在現有中國法律環境下,保護較弱。
綜上,你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冒充本人簽字的,如果本人不追認的,則不承擔法律責任,由代簽人承擔責任;如果經追認的,則本人應該承擔責任。代替他人簽名的,屬于一種代理行為,如果本人不知情的,則屬于無權代理,本人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代替自己簽名而不作否認表示的,或經本人追認的,則該簽名對本人有約束力,本人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img]我請問一下,如果男方不簽字打胎父母簽能行嗎?
我請問一下,如果男方不簽字打胎父母簽能行嗎?
我已是年近古希之人了,對我一生中的福報與惡報感受最清楚明白,絕對是因果報應的具體表現,下面我就簡單摡括地先說說我一生中的福報:我一生中福報很多,比如我從一個年年虧損的廠礦能調入國家事業單位工作;從一個學徒工晉升為技術員,又從技術員破格晉
升
(無大專文憑只是破格晉升)中級技術職稱(相當于工程師一級技術職務);且多次榮獲各種獎勵與榮譽,如95年曾榮獲“95年度全國文物安全保衛先進工作
者”榮譽稱號;還有藝術方面也榮獲過幾次大獎,為此當地報紙、電視等媒體曾專題報道過本人多次,因而我在當地還算一個小有名氣的人物。另外,雖然我不算高
薪階層,不算十分富有,但現在有房有車(且都是兩套),可謂豐衣足食,應有盡有……我很清楚,這些福報都是我前世今生所積的善業(因較多,這里就不細說
了)的果報。但是我知道,無論什么名利地位,金錢財富,都不是永久的,只是一種暫時的虛幻現象,所以我也不會執著于這些福報。
然
而,我此生因邪淫墜胎所遭到惡報就比福報大多了,經過近兩年來連生幾場大病;痛苦不堪的惡報,回憶我一生中所造的惡業和我親身感受到的種種善惡因果報應,
才如夢初醒,我所遭遇過的惡報中,最大最慘的莫過于邪淫和墜胎的惡報了,我從幼年時期起,就對女性很感興趣,就連對自己的姐姐也會有非分之想,那時和幾個
小女孩過家家,就把其中兩個當“老婆”,雖然幼兒時性并未成熟,但卻懂得了對異性的愛慕和男歡女愛之事,竟然在一間空房里和那兩個女孩發生了那種事,后來
被我父親單位的一個工友看見,去告我爹,我被揍了一頓才再也不敢了。
以后我家又搬到叧一處,又和一個小女孩發生了一次那種事,讀小學期間,在院內一個大孩子的教唆下,學會了 *** ,有時上課時也會把手伸進褲襠里 *** ,到了初
中和高中,雖然沒有在上課時 *** ,但在家也常有 *** ,由于 *** 惡習,使我常有和異 *** 歡的妄想,高中時和初中時的一個女生談戀愛,就伸手到她褲襠里摸她陰
部,當時因是學生,怕 *** 懷孕,故和她只敢很淺的接觸,所以沒出事。后來因她父母反對,我和她分手了,70年我被招進郊區一個陶瓷廠當學徒工,這個陶瓷廠
新招的女工很多,故人們稱為“陶家花園”,因我在學校就是一個能歌善
舞、能寫會畫,多才多藝的帥哥,所以廠里喜歡我的女生好幾個,主動追我的至少有兩三個,故有人說我是“陶家花園”的“賈寶玉”,但我只愛其中形象像“林黛
玉”的一個女生,我和她談戀愛不久,就發生了性行為,而且懷了孕,因為當時規定沒轉正的學工結婚生孩子就不能轉為正式工,我倆還沒結婚就有了孩子,被嚇壞
了,沒法,就想到了墜胎(當時叫刮娃兒),因怕在本地被人知道,只好請假說去走親戚,我帶著她到鄰近的一個縣里,找一個醫院的熟人把才三個月的胎兒做了,
據那醫生講,是個兒子。就這樣,我糊里糊涂殺了我的兒子,犯下一生中最大的罪孽。更為嚴重的是,又幫別人犯下同樣的罪過:原來廠里另一個女生,在我結婚前
就成了我情人,且常和她有那種亊,但我不能同時有兩個老婆,故只好把她介紹給我的一個朋友,她和那朋友好上不久,也懷孕了,也去刮過娃兒,后來她家反對她
和那男友,逼著她們分手,分手后不久,她發現自己又懷孕了,這回更嚇壞了她,由于她曾經是我情人,和我無話不說,所以她只好找我,讓我假冒她男友和她到醫
院做掉那個娃兒,但我又怕被我那女友和其他人知道就麻煩了,我只好寫封信把她介紹到鄰近的一縣城里(我表弟在那里搞醫療工作),請表弟幫忙為她找熟人做了
那個娃兒,又犯下一次墜胎殺生的罪孽,后來我才聽說她是用我女友的名字做的,在那個時代,因見很多年青人都未婚先孕而墜胎,故我對墜胎的罪孽一無所知,反
而認為自己是聰明,殊不知不但犯下邪淫罪孽,還同時犯了殺生罪孽,另外,我犯的邪淫罪孽還不止上面所說的這些,我結婚后,開始和老婆還免強過得去,隨著時
間的推移,慢慢發現她和我并非志同道合、同心同德的伴侶,我們之間沒有什么共語言和共同愛好,吵架成了我們家庭生活的家常便飯,故導至夫妻性生活很別扭,
由于自己藝術專長頗多,深受很多女性傾慕,主動找過我追我的女性不下十來個,加之我從小就有邪淫念頭,又受現在社會“性解放”的影響,因而認為夫妻不合在
外 *** 是理所當然的事,于是與老婆變相分居,前后曾找過幾個情人,但因對方也是朝三暮四、水性楊花的女人而分手,最后一個2004年找的,認為她是我此
生最忠實理想的情人,和她迷戀于婚外情快十年之久,還買過一些黃色光盤和她邊看邊學 *** ,直到今年六月后。因連生了幾次怪病,才意識到是邪淫的因果報應,
于是決心和最后這個相好快十年的情人斷絕情人關系,但因邪淫惡習一時難戒,又在網上買了個充氣娃娃,經常和它“ *** ”,心想充氣娃娃沒生命,不算犯戒,哪知這和 *** 一樣也是一種邪淫惡行,就這樣犯下了一次次邪淫罪孽。
正
是因為邪淫墜胎罪孽深重,我才會遭遇一生生最大最慘的惡報,先說家庭里的惡報:我結婚后先后生了一女一男,兩個兒女小學時候還可以,都是三好學生,但到了
初中后就常惹事生非,學業荒廢,后來女兒在外打工,出了很多事,如 *** ,幸虧后來戒了,但她走南闖北卻沒混出個樣,只好回家坐著沒工作,現在結了婚生了小
孩只能當個家庭婦女,這也罷了,最糟的是小兒子,這個兒子簡直就像來報仇一樣,職高畢業后,沒找到職業,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鬼混,我老婆花了很多
錢,讓他學駕駛,結果學了還是不務正業,還是鬼混,等于白學,沒法,
又找了好多朋友幫忙,花了大筆錢財打通關節把他送去當兵,因他個兒高又有點帥,被部隊你軍樂隊選中,而且又因他有美術專長,部隊又叫他兼搞宣傳工作,那時
得知部隊很器重他,我們心想這回好了,他一定大有希望,前途無量,我們全家都高興得不得了。過了兩年,本來部隊首長要留他,但他卻硬要要求復員回家,退伍
后,很長時間沒安排工作,他又和一些社會上的無業青年鬼混,經常花天酒地和玩弄女性,玩一個丟一個,沒法,我們又通了親友關系把他送到深圳一個交通收費站
工作,雖然那個單位非常好,且領導又重用他,但沒干兩個月他就和領導鬧翻被斥退回家了,回來后我們又跑了好多部門,花了好大力才把他安置在他媽媽的那個市
藝術團當演員,我想,這回他該會浪子回頭,好好干一翻藝術亊業吧。哪知沒干多久又出事了,因為藝術團上班時間不很正規,他就和一幫人拉幫結伙,常在一起吃
喝玩樂,玩弄女性,打架斗毆,結果因參與那幫人殺傷另一幫的頭目,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兩年,為此被藝術團除名,出獄后,
我們想經過兩年的牢獄改造和教育,他一定會痛改前非,悔過自新了,于是我們又請親友幫忙為他在昆明找到一個工作,心想這回他會浪子回頭,從新做人了,哪知
才干了不到個把月,不知為什么,他又不干了,又跑到其他地方打工,也沒混出個明堂,又回家來和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他和我歷來不像父子,簡直像仇
人一樣無法交流溝通,所以我不管怎樣教育他,他從不會聽半句,一天到晚不務正業,除了上網就是出去和一幫人花天酒地,玩弄女性,更為惡劣的是染上 *** 惡
習,還搞 *** ,結果又被抓去關了好久,放出后仍然死不悔改,照樣無天無法,前不久和他姐夫吵翻離家在外,不知道干些什么,最近聽說不知為什么又被抓了,我
心目忓根本沒有這樣一個不忠不孝、違法亂紀,胡作非為的兒子,也管不了他,只能讓他自作自受,自生自滅了,我很清楚,這是我邪淫墜胎的一大惡報。
我
的惡報還不止此,在身體上出現的惡報更慘,其他不說,單說我的雙耳,我青年時右耳因耳病治療不及時而成為慢性中耳炎,但還不至于耳聾,但到了中年,雙耳全
成慢慢中耳炎,并且聽力越來越下降,到了85年,雙耳內長了肉芽,當時到省城和北京幾個大醫院都沒法治好,只好聽天由命,隨著年齡增長,雙耳聽力越來越
壞,現在左耳已幾乎全聾了,戴上大功率助聽器也無濟于事,右耳聽力也很差,只有戴上助聽器才免強聽到人說話,由于耳聾,不但好多活動無法參加,就是一般日
常生活中也與難與人交流,常被人歧視,恥笑、漫罵為聾子,實在令人悲觀,另外,我在亊業上的惡報也很大:99年我在市藝術館當 *** 少兒美術班教師,認識了
一個孩子的媽媽,這個女人對我格外親切,她常主動請我到她家作客,并常約我去跳舞、郊游,好像對我有那種意思,因她是個大學生,文才不錯,和我有點志同道
合,我也有想找她做情人的念頭,但因他老公把我當孩子的老師,對我很好,所以我和她兩口子一直保持朋友關系,還沒越軌之亊。后來她看到我在的單位(博物
館)是很多人都羨慕的亊業單位,就千方百計想調入我單位,因為當時我單位沒多余的編制,必須有人退休才行,她知道我原來為了兒子安置工作想提前退休(后來
沒退),她就經常纏著我,說了些“她想調到我單位是想經常陪伴我”之類的甜言蜜語,我被她的花言巧語所迷惑,誤認為她真的愛上我,又產生了找她當情人的邪
念,于是申請提前退休為她讓出了編制,又幫她找幾個部門打通關系,讓她調入了我單位,由于我這一邪念,我在此生事業上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的重大損失:如果我
不為她提前退休,一是本來我完全可以晉升為高級職稱;二是可以獲得國家特殊津貼;三是可以升兩級工資(當時調資凡省部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可升兩級,我雖然是
國家級先進工作者,但退了休的不升級)因為為這個女人提前退休,上述三大福報都沒分了,她調到博物館后,很多人對我為她讓出編制百思不解,都說她是我的情
人,在背后常議論我和她有男女關系,有的還指責我舍己好色,然而后來我才知道,她并不愛我,也沒做我情人意思,她只不是利用我的邪淫邪念為她犧牲我的事
業,所以她達到目的后和我就疏遠了,我現在非常清楚,我在事業上遭受重大損失的報應完全是對那個女人起了一個邪念的果報。現在經學佛才明白,我今生在家
庭、身體、事業等方面的惡報,都是邪淫邪念和墜胎的現世惡報!完全是自作自受、罪有應得,決不怨天尤人,只能從內心徹底懺悔,痛改前非!
通
過我家境不順、夫妻不合、吵吵鬧鬧;兒子不忠不孝、違法亂紀;以及我中年后雙耳耳聾耳嗚、身體常生大病;事業遭受重大損失等一系列惡報,我現在才真正醒
悟,明白了“萬惡淫為首”的道理,真真切切感受了邪淫墜胎的悲慘惡報,從此我發誓一心學佛念佛,從內心向佛菩薩徹底懺悔,祈求佛菩薩原諒我犯過的罪過,同
時也向我墜殺的嬰靈及一切被我傷害過的人徹底懺悔、祈求他(她們)的原諒繞訴,我發誓永遠徹底戒除邪淫;學習五戒,真心修行,弘揚佛法,并以自己的親身體
驗的因果報應為依據,現身說法,勸化我所認識的有邪淫惡習的人戒除邪淫,(包括和我邪淫過的情人)盡最大努度化他(她)們回惡向善,戒除邪淫,學佛念佛,歸依三寶!
如果離婚男方不在,男方的父母可以代替簽字嗎
不可以代替簽字
婚姻關系是個人行為
外人不得干預
更不能代替
否則視為無效
房屋轉讓夫妻一方不簽字能行嗎???
可以的,但需要辦理過戶
老公車禍去世賠償款老婆不簽字他父母簽字能行嗎?
從法理上,這是不行的,死者的近親屬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都應一起,協商一致才行。
我20歲打胎需要父母簽字?
不需要
請問一下女方父母沒有經過男方同意打胎犯法嗎
這個應該構不成犯法吧,法律好像沒有這個條例條令,只能說是不道德、不人道。
男女感情破裂 女方私自打掉孩子 男方不同意 女方犯法嗎 男方不簽字 能行嗎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九條規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綜上所述,終止妊娠是妻子的權利
女方不犯法
17歲女生打胎需要父母簽字嗎?
不要墮胎,墮胎的危害很大,不僅對你的身體健康,還有你未來的家庭和諧,事業發展,運勢走向等等都是很非常大的影響的。在你作出是否墮胎的決定前,請你多了解下墮胎手術的風險,對自己身體的傷害,對以后生活的影響,對孩子的傷害,醫院的口碑,墮胎的過程是什么樣的;思考思考自己為什么不能生下這個孩子,有什么困難需要孩子用生命來做代價。你奪去的是孩子這條活生生的生命,不可以草率做決定。
我發現在我們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對墮胎的害處以及后遺癥知之甚少!不要說我們這些沒有結婚或者是那些未成年的,就是我們長輩也未必知道多少! 我問過我身邊許多學習醫學的朋友和同學,也聽到一些讓人心寒的事情! 一般來說,年齡不超過20歲女孩子(特別是16---18歲的),她們的身體還沒有完全成熟,如果這個時候墮胎一次,對身體的危害影響極大,以后她們患許多婦科病的幾率要比正常的女人大好幾倍。 懷孕隨便亂墮胎不只危險性高,而且還可能會產生嚴重的後遺癥;高雄市小港醫院近來就接到3例因墮胎不完全,子宮腔內殘留胚胎骨頭或組織而造成不孕。 醫師表示,隨著性觀念的開放,有越來越多不預期的懷孕案例,甚至還有所謂「九月墮胎潮」,不過人工流產會造成出血、發炎、子宮腔黏粘等不孕後遺癥,嚴重時還會死亡。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近來更發現3個罕見的人工流產後骨頭殘留造成不孕的案例。第一個案例是一名24歲的林姓婦人,婚後一直不孕,醫師進行超音波檢查發現她的子宮內有類似子宮避孕器的異常顯像,但是林姓婦人并沒有裝置子宮避孕器。醫師進一步以子宮鏡檢查發現子宮腔內有一塊殘留的胎兒骨頭,詢問之後發現,原來是病患6年前未婚懷孕,在懷孕4個月時接受人工流產,醫師推斷應該是當時流產所造成的後遺癥。 第二個案例是一名26歲的李姓婦人,4年前因為胎死腹中接受人工流產,之後出現異常出血和痛經,但是李姓婦人并沒有注意,近日是因為懷疑自己不孕而到醫院接受超音波檢查,同樣被醫師在腹中發現有子宮避孕器的異常顯像,經過子宮鏡檢查,醫師從李姓婦人的腹中取出7塊胎兒的骨頭。手術後異常出血和痛經的情況也就此消失。 第三個案例則是一名20多歲的婦人,同樣因為不孕接受檢查,結果發現子宮內有已經鈣化的胚胎組織,醫師詢問發現她在7年多前還是青少年時,曾經一度懷孕8、9周,然後接受人工流產。 陳圣忠說,子宮腔內骨頭的存留,通常會造成婦女子宮異常出血、月經量多、痛經和不孕,曾經接受人工流產的婦女如果出現上述癥狀,就應該特別注意;他也建議接受人工流產的患者如果在手術後第一次月經有異常出血或痛經的情況,最好就要接受檢查。 如果女人墮胎超過三次,你可以去問問那些經驗豐富的婦科醫生,她們會告訴你,你可以懷孕,但你以后很難再生出Baby!Baby會你懷孕7-8個月自動流產!因為墮胎超過三次以后,女性的子宮口已經闊開,加上現在條件好,營養好,嬰兒都比較重,子宮拖不住嬰兒,自然流產! 有一次有個大學二年級的女生,已經墮胎過三次,第四次的時候,她對醫生說:我要把孩子生下來!醫生對她說已經不可能了,她當時大哭起來! 還有很多,我不說,一個例子就說明問題! 所以先建議那些男的,請愛護你身邊的女孩子,不要因為貪圖一時快樂,給女孩子造成一生的傷害!同時更建議女孩子多多愛護自己!為愛付出本無可非議! 不管男的還是女的,你將來要結婚,不管你們是誰愛誰更多還是彼此相愛,有天你們想要一個Baby,可是你發現你的老婆或者自己不可能有你們自己的Baby,不知道做何感想? 這是一個社會問題,你們也許知道國外許多發達國家要法律禁止墮胎,一開始我也不明白,其實深究原因,墮胎蔓延下去,將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也許現在沒有顯現,可是等過了20年后,就會象火山爆發,比如中國的人口問題,早已經爆發!不知道中國什么時候頒布禁止墮胎法?
離婚男方父母能代替簽字嗎找不到男方,無影無宗,男方父母能代替簽字嗎?
不可以的。婚姻是你們夫妻倆的事,他父母不可以代簽。
如果找不到男方,那么你就去法院起訴離婚吧。
第一次去起訴,等法院給你立案了,過幾天以給對方一次機會的理由去法院撤訴,法院會給你一份撤訴裁定。
等半年以后再去起訴,把那份撤訴裁定也復印當證據材料,然后就走程序就可以了。
因為第一次起訴,你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的話,法院是不會判離的,但是第二次起訴的話,法院就會認為你們感情已經破裂,基本能判離了。
就是請問一下,未成年打胎需要家長簽字嗎?
需要一個滿十八歲的成年人簽字就可以了,當然家長最好
求采納
關于代替簽字拿掉孩子犯法嗎和代替別人簽字后果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