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鐵們,大家好,相信還有很多朋友對于勞務合同補償標準和簽勞務合同影響領取失業金嗎?的相關問題不太懂,沒關系,今天就由我來為大家分享分享勞務合同補償標準以及簽勞務合同影響領取失業金嗎?的問題,文章篇幅可能偏長,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 勞動合同中只寫了基本工資,勞動仲裁會發多少?
- 民法典正式員工被公司強行簽勞務協議和勞務合同應該如何維?
- *** 勞動協議的規定是什么,與勞務合同區別是什么?
- 簽勞務合同影響領取失業金嗎?
- 勞務派遣工最新政策?
勞動合同中只寫了基本工資,勞動仲裁會發多少?
現在很多公司都玩這樣的套路,勞動合同上只寫最低工資標準,但實際發的工資要高于合同上的工資,在這種情況下去勞動仲裁,工資應該如何認定呢?
實際上,我們在入職時簽了勞動合同,上面約定的崗位、工資等不可能一直不變!雖然說調崗、降薪,我們會提出異議,但如果是升職加薪,相信沒有哪個人會糾結勞動合同約定的!
一、工資額度,還是要結合工資結構來確定!勞動合同只是簽訂時候的約定,而且對于后面的需要按照實際履行情況來確定!這種就屬于口頭變更勞動合同,經過實際履行生效!
舉個例子,勞動合同上只寫了工資1800元,那么公司肯定有權力給高于這個數額的工資,畢竟公司愿意多給錢不違法!那么在每個月工資表或工資條中,就會出現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津貼、獎金、加班費等各類名目。
那么你每月實際工資是一萬多,那就得看看這個構成是怎樣的,其中那些是基本工資、那些是崗位補貼,那些是加班費等等!
如果你沒有工資條或工資表,那么你知道提供工資發放記錄,比如銀行轉賬流水,那么就得由工資來證明這一萬多是怎么算出來的!正常來說,如果合同約定1800元,就算瘋狂加班費,一個月也不可能有1萬多收入的,肯定有其他固定工資的部分。
二、勞動仲裁確定工資,按最近12個月工資記錄,不是單純看勞動合同!你們公司半年多沒發工資,那就算拖欠工資,那么勞動仲裁在確定你工資時,是按照公司最后一次發工資之前12個月的發放狀況來看!
如果你有工資條,或者工資銀行轉賬流水,這個就會作為確定你工資的依據,如果算最近12個月平均工資也是這樣算的。
如果算經濟補償金的基數,因為你實際工資高于勞動合同約定,肯定優先看工資條、工資表、或銀行轉賬流水,通過這個來算。
這里要注意的是,像上海市等個別地方,算經濟補償金,是不包含加班費的!所以,如果在這些地方,你一萬多工資里究竟有多少是加班費,就會應到到你最終的經濟補償金。
不過在大部分城市是把加班費算在內的,則不用太擔心!
三、半年多沒發工資,應該如何確定這半年的工資?勞動仲裁是按照如下優先順序確定的:
1、你最后一次發工資前的月工資是一萬多,如果公司和你能證明工資結構和工資計算方法,那么如果這半年你上班情況和之前差不多,那么就會按照之前的算法來計算工資。
2、如果公司不提供工資結構、計算標準,你也沒辦法證明工資結構和計算標準,那么則會按照你最后一次領工資之前12個月的平均應發工資來確定這半年的工資。這個需要你提供工資發放流水記錄。
3、假如公司堅持說你工資只有1800元,并且你也沒有工資發放流水記錄,那么真的就會按照勞動合同約定來認定你的月工資。
總的來說,只要你有工資發放記錄,特別是銀行轉賬記錄,那基本上就不用擔心!
民法典正式員工被公司強行簽勞務協議和勞務合同應該如何維?
根據描述,你的情況不屬于法定解除的情形。若勞務合同未約定此種情形可以解除勞務合同,則你有權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若公司堅持要求解除,則要承擔違約責任,給予提供勞務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如果公司拒絕承擔違約責任,可以根據勞務合同和自己無過錯的證據向法院起訴。
但如果你確實存在過錯,且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公司也可要求你進行相應賠償。首先,你與公司有正規的勞務合同,屬于勞務關系,不適用勞動合同法,需要用民法典的規定來規范。
其次,民法典規定了兩種解除合同的方式: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 勞動協議的規定是什么,與勞務合同區別是什么?
(1)兩者法律性質不同。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記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屬于勞動法調整范疇;而勞務合同(如承攬、加工、運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關系的依據,屬于民法調整的范疇。
(2)合同主體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單位;而勞務合同既可以發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間,也可以發生在公民之間或法人之間。
(3)合同履行階段,主體雙方地位不同。勞動合同簽訂后,勞動者就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服從用人單位對勞動過程的指揮管理,他的勞動被看做是用人單位全部勞動的一部分,二者的關系具有從屬性。而勞務合同中,當事人之間(如承攬人與定作人之間)并不存在從屬關系,雙方始終是互相獨立的平等主體,同時以自己的名義分別履行合同義務。
(4)合同的內容不同。勞動合同的內容約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職工完成的工作是整個勞動過程中的一部分,而勞務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并不一定為另一方當事人提供勞動條件。
(5)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與質量給付勞動報酬,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而在勞務合同中,勞動報酬一般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付酬。
簽勞務合同影響領取失業金嗎?
簽訂勞務合同,是不影響您失業金待遇的領取。但是勞務合同一旦生效,該單位開始給您繳納社會保險時。您的失業保險金就不能繼續再領取。
您就需要辦理停止的手續。一般單位的勞資就可以在繳納社會保險的時候自動給您停止。除遇特殊情況,單位繳費的時候是在失業金發放之后。沒有辦法自動停止需前往發放失業保險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停止失業金的手續。沒有領取完的失業金可以在下一個失業周期合并領取。
勞務派遣工最新政策?
1、加強了對勞務派遣單位的約束;
2、強化了對實際用工單位的約束;
3、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禁止差別對待;
4、勞務派遣崗位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5、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6、用工單位對勞務派遣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的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好了,文章到此結束,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