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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超過一年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工傷超過一年不能鑒定。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如果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有申請工傷認定的,過了一年多之后是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目前沒有具體的時限規定的,但是工傷認定就要求在一年內完成的。
過了一年后還可以傷殘認定嗎 如果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有申請工傷認定的,過了一年多之后是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目前沒有具體的時限規定的,但是工傷認定就要求在一年內完成的。
法律主觀:不可以,除非有特殊情況,申請工傷鑒定必須受傷后的一個月內。
法律分析:可以。傷傷殘等級鑒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的。
工傷已超過一年了是否還可以做工傷認定
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法律主觀:工傷認定過期一年不能再做。法律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主觀:不能, 工傷認定 的有效期是發生 工傷 后的一年內;勞動者可以到法院發起民事 訴訟 ,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人身損害賠償 。
法律客觀:工傷鑒定超過一年就不能做了嗎維護合法權益要及時,很遺憾,不能申請工傷認定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工傷認定申請時效應當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算。
一年后工傷是不可以申請鑒定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于工傷是需要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的,如果超出了這個期限,工傷鑒定部門是不可以繼續進行申請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
法律主觀:一般情況下工傷超過一年做不了傷殘鑒定。因為工傷職工在一年之后再做工傷鑒定,可能所受傷害已經痊愈,從而會影響工傷保險的待遇。
單位未繳工傷保險,發生工傷超過一年未認定,如何處理
1、法律主觀:對勞動者而言,超過一年未進行工傷認定只是會導致其無法獲得行政救濟,但是,其仍然可以通過其他救濟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 提起行政訴訟 、 申請勞動仲裁 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超過認定時效但沒有超過民事訴訟時效的,可按人身損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工傷認定途徑有兩種,一是用人單位在事發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認定,二是勞動者在事發之日起一年內申請認定。
3、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4、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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