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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的破案與偵查終結有什么區別嗎?
1、刑事訴中只有立案刑事訴訟一審終結,偵查刑事訴訟一審終結,起訴,一審程序 ,二審程序死刑復核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并沒有破案這一說法。偵查終結是指偵查機關通過一系列的偵查活動,認為案件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應否對其追究刑事責任而決定結束偵查,依法對案件作出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的一項訴訟活動。
2、破案不是個正式的法律用語。按照通常理解,抓住犯罪嫌疑人,就破案了。而偵查終結則還要經過訊問嫌疑人,獲取證據,了解作案目的、動機等。如此,破案在先。當然,破案也可含有抓住嫌疑人之后的過程,破案又可以等于偵查終結。
3、法律主觀刑事訴訟一審終結:刑事案件結案一般有兩種情況: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由法院作出生zhi效判決刑事訴訟一審終結;公安局撤銷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決定,并在追訴時效內不再追訴。
4、二者的定義存在區別。(1)撤銷案件是指偵查機關對立案偵查的案件,發現具有某種法定情形,或者經過偵查否定了原來的立案根據,所采取的訴訟行為。(2)終止偵查是指人民法院在審判案件過程中,遇有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審判不應當或者不需要繼續進行時終結案件的訴訟活動。二者的執行結果存在區別。
5、偵查終結是偵查活動的結束程序,偵查機關要對整個案件作出事實和法律上的認定,并依法決定案件應當移送起訴還是不起訴,或者決定撤銷案件。
怎么能了解看守所在押人員案件進展情況
1、可以在受理案件的派出所查詢案件的進展,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介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和案件進展。在刑事訴訟中,偵查期間只有辯護律師可以接觸到犯罪嫌疑人,也只有辯護律師可以與偵查人員進行溝通,其他人根本無從知曉案件進展情況。偵查終結后,律師可以復印相關卷宗或證據材料。
2、法律分析:可以。看守所羈押的一般是未決犯,就是未判刑的,判了刑的一般要投牢,就是到監獄服刑。當然也有部分剩余刑期較短(一般為三個月以下)的,會在看守所服完剩余刑期。
3、看守所在押人員案件由公安機關負責偵辦,待其偵查完畢,呈交檢察院審核、公訴,如果想了解案件進度,可以聘請律師介入案件。
4、你可以詢問在押人員在看守所內的生活情況,包括飲食、居住條件以及日常活動安排等。這有助于你了解他們在看守所內的基本生活狀況,確保他們得到適當的待遇。法律程序進展 在電話中,你還可以了解案件的法律程序進展。例如,可以詢問關于案件的審理進度、是否有新的法律程序變動等。
5、要不就在送交監獄后,通過監獄的家屬通知書了解。法律分析看守所,是對犯罪分子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羈押的場所。中國勞動改造機關的一種。關押處在偵查、預審、起訴、審判階段的未決犯。對案情重大或涉及國家機密的人犯應單獨羈押;對同案犯、男女犯、逮捕犯與拘留犯應分別羈押。
6、法律分析:打電話看守所不會告訴你的。看守所在押人員情況是司法工作秘密,不能隨便對外透露。而且即使是在押人員家屬要查詢,看守所在電話中也無法確認查詢者的身份,出于安全考慮,也不會告知相關信息。因此,建議攜帶身份證件,到看守所當面查詢了解。
辦理刑事案件程序和時間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辦案規定的程序是: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時間是: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辦案程序的時間分別為:偵查機關的偵查階段:從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一般的案件在一個半月的期限內可以審查完畢。法院的審判階段:一般二個月,可以延長至六個月。
法律分析:辦理刑事案件流程及時間: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批準決定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流程主要是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每個案件的時間是不同的,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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