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簡介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3、刑訴法第245條的內容是什么
- 4、法律規范匯編:刑事訴訟法目錄
- 5、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1998年版(已廢止)
- 6、刑事案件法院怎么送達文件資料
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簡介
1、在201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以及司法部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了一項重要的法律文件,名為《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這項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以期進一步細化和補充刑事訴訟法的相關實踐操作。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3、《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并下發的一則規范,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是中國法律體系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它詳細規定了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通過逐條解析,讀者可以清晰地了解每一條款的具體內容和適用范圍,從而在實際操作中準確無誤地遵循法律規定。立法理由部分,詳細闡述了制定或修訂特定法律條款的背景、目的和預期效果。
2、“三大訴訟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這三部法律在中國法律體系中扮演著核心角色,是保障公民權利與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
3、法律分析: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刑事訴訟程序、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審判程序以及被告人的權利等方面的內容,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是中國刑事訴訟制度的基本法律,規定了刑事訴訟程序、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審判程序以及被告人的權利等方面的內容。
刑訴法第245條的內容是什么
《刑訴法》第245條的內容是對刑事案件涉案物品的規定。除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返還,其余扣押、查封、凍結的涉案財務以及孳息,有判決的依判決處理,沒有的上繳國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內容概述如下: 偵查、起訴、審判機關對于涉案的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及其產生的收益,應予以妥善保管,并編制清單,隨案卷一并移轉。 任何組織或個人均不得挪用或私自處理上述財產。 對于屬于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及時返還。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我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1款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案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據刑訴法第245條,原生效裁判是經第一審程序作出的,依照第一審程序再審,此次審判就有可能加重原判刑罰;對該裁判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屬于被告人單方上訴,第二審法院即應遵循上訴不加刑原則,不得加重刑罰,如胥敬祥案。
法律規范匯編:刑事訴訟法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是國家法律體系中刑事訴訟法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刑事訴訟法文件,旨在規范刑事訴訟的程序和實體刑事訴訟法文件,確保公正、公平的審判過程。本法律及其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實施刑事訴訟法文件,旨在保障被告人權利,確保證據合法收集與使用,維護司法公正與效率。
以下是一份關于刑事訴訟法的法律法規匯編分卷便攜本的目錄,包含刑事訴訟法文件了多個重要文件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核心法律,規定了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法律規范匯編:刑事訴訟法》是一本由法律出版社在2008年11月1日出版的圖書,作為法律版司法考試口袋書系列的一部分,該書共收錄了225頁的內容。本書的正文采用簡體中文編寫,其開本為32開,便于攜帶。其ISBN號為9787503688959,條形碼同樣為9787503688959,便于讀者識別。
《法律規范匯編(分卷便攜本):刑事訴訟法(2009年版)》是一本全面收錄2009年必讀法律法規的書籍。旨在幫助讀者深入理解刑事訴訟法的各主要法律條文主旨,并且提示讀者關注重點法條及其相關法條。此外,該書還附有歷年來司法考試的試題,為讀者提供實戰演練的機會,堪稱法律版司法考試口袋書系列之佳作。
《刑事訴訟法法規匯編》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律法規,涵蓋了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以及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和行政部門發布的行政規章。這些法律法規構成了刑事訴訟法體系的基石,是理解刑事訴訟程序和實體法的必讀內容。
《法律法規匯編分卷便攜本:刑事訴訟法(2010年版)》是一部專注于刑事訴訟法的指南書,旨在為法律專業人士提供一個全面、實用的法律工具。該書的功能一包括了對19件指定法律法規的全面收錄,這些法規涵蓋了刑事訴訟法的核心內容,為讀者提供了豐富的法律依據。
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1998年版(已廢止)
1、根據刑事訴訟法對案件管轄的分工規定,人民檢察院負責貪污 *** 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 *** 利的犯罪。涉稅案件則由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不再受理。所有不符合管轄規定的文件均無效。
2、按照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管轄的分工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管轄“貪污 *** 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 *** 利的犯罪”。對于涉稅等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不再受理。
3、本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19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同時廢止。
4、新刑事訴訟法頒布以后,最高法2012年有了新的解釋,以前的已經廢止。
5、《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并下發的一則規范,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
刑事案件法院怎么送達文件資料
法院在送達刑事案件的材料時,首要任務是確保文件送達收件人本人。如果收件人無法親自接收,可以考慮將其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作為代收人。工作單位的負責人也屬代收范圍。當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絕簽字或在文件上簽字蓋章時,送達人有權邀請鄰居或與案件無關的第三方見證人到場,以記錄整個過程。
法院傳票、應訴通知書以及判決書等文件的送達,應當送交收件人本人,找不到本人時,其配偶或成年子女或其父母可以代收,其工作單位的負責人也可以代收。若收件人或代收人拒絕簽字接受,或拒絕在文件上簽字蓋章的,送達人可以邀請當事人的鄰居或其他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人到場,作為見證人。
法院在處理刑事案件時,需向當事人送達傳票、應訴通知書與判決書等重要法律文件。這些文件應當直接送交收件人本人手中。若收件人不在,可以嘗試送交其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或是收件人的工作單位負責人。在無法直接送達收件人時,尋找其鄰居或其他與案件無關的人作為見證人,協助完成文件的接收手續。
刑事判決書送達方式,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送達是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的一定方式,將法律文書、訴訟文書交付給應當收受文書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行為。關于刑事判決書的送達范圍,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書應當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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