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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定罪標準是什么
法律主觀:行為人倒賣土地的,可以構成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概念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刑法第228條),是指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非法獲利100萬元以上;(5)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并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如造成嚴重后果等。
法律分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的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的罰金。
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轉讓、倒賣土地的。
非法買賣土地罪立案標準
非法買賣土地罪立案標準: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5畝以上的;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的;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20畝以上的等。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買賣土地五畝以上犯法,符合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非法買賣土地使用罪構成要件包括與,主體是一般護體,主觀上表現為故意,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觀上實施了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行為。
非法出售國有土地的定罪量刑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一般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非法買賣土地罪的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就直接侵犯了國家對國有土地的使用管理制度,破壞了國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動。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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