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冒充 *** 打電話犯法嗎,以及冒充 *** 部門打電話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惡作劇冒充稅務局的人員打電話發信息違法嗎
- 2、騙子冒充省委或者省 *** 領導打電話犯法么,我該怎么去告他
- 3、冒充街道辦工作人員打電話違法嗎
- 4、冒充 *** 工作人員打電話催收涉及詐騙嗎?
- 5、冒充 *** 人員算行政刑罰?
- 6、冒充警察打電話,沒有給國家和個人造成危害,犯法嗎?
惡作劇冒充稅務局的人員打電話發信息違法嗎
根據查詢相關信息顯示:違法。惡作劇冒充稅務局的人員打電話發信息屬于嚴重違法詐騙行為,要向當地稅務局報備,追究其法律責任。
[img]騙子冒充省委或者省 *** 領導打電話犯法么,我該怎么去告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
對于冒充省委或省 *** 領導打電話的行為,已涉嫌犯罪,你應該報警,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抓獲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
冒充街道辦工作人員打電話違法嗎
單純的冒充社區工作人員是不違法的,但是你冒充社區工作人員做了什么事情。
法律分析
如果是實行詐騙行為就違反刑法,在實施了詐騙行為之后,還需要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那么此時才會被認定為詐騙罪,不然只會按照一般的詐騙行為作出處理。如果冒充社區工作人員,非法收集他人信息,可能侵犯他人的隱私權。
擴展: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兩類。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最后,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后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與處分意識。在實施了詐騙行為之后,還需要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那么此時才會被認定為詐騙罪,不然只會按照一般的詐騙行為作出處理,行為人只要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冒充 *** 工作人員打電話催收涉及詐騙嗎?
規定:
第二百七十九條【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
冒充 *** 人員算行政刑罰?
口頭冒充國家公職人員是屬于違法的。如果冒充公職人員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承擔行政處罰的責任,如果造成嚴重后果的,承擔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可以被認定為招搖撞騙罪,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9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冒充警察打電話,沒有給國家和個人造成危害,犯法嗎?
冒充警察打電話,沒有給國家和個人造成危害,屬于犯法。冒稱國家工作人員、軍人、警察,即便是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一樣是違法犯罪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會涉嫌招搖撞騙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冒稱國家工作人員、軍人、警察,即便是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一樣是違法犯罪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會涉嫌招搖撞騙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冒充警察構成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本罪屬于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就應當以犯罪論處,應當立案偵查。該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如下: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及其正常活動。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非國家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冒充交警執法,屬于招搖撞騙罪,還需要根據所造成的后果來進行確定,應該怎樣進行處罰 情節嚴重的會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二百八十條之一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條之二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關于冒充 *** 打電話犯法嗎和冒充 *** 部門打電話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