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經濟糾紛二審后還能上訴嗎
- 2、經濟糾紛是申訴還是上訴好
- 3、經濟糾紛一審敗訴二審會怎樣
- 4、經濟糾紛案被初級法院冤判,上訴又被駁回,該怎么辦
- 5、經濟合同糾紛案件二次敗訴還能上訴嗎
- 6、經濟糾紛的案件可以上訴幾次
經濟糾紛二審后還能上訴嗎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二審敗訴后是不可以再次上訴的,因為二審已經是終審,民事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做出后就立即生效,必須執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內提出。
不可以上訴,可申請再審,符合條件的再審。民事訴訟再審的條件有哪些?根據我國新《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再審的條件是:1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生效。2申請人只能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3必須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
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我國實行的事兩審終審制度,意思是二審就是終審,不可以再上訴。對于案件二審的改判幾率有多大,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那么二審改判的幾率并不大。只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二審改判的幾率才會大大提高。且如果對于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案件,如果要上訴,一般二審法院會駁回其申請。
上訴程序如下: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
經濟糾紛是申訴還是上訴好
被別人詐騙了,檢察院認定是經濟糾紛,只能向法院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即可受理。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經濟糾紛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多少錢都不可以立案,如果涉嫌詐騙,超過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才能立案。
可以的,對法院判決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訴的,要不確定你可以在律伴這,核實下律師的意見啊。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法院判決后,對方可以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
當事人不服法院的原審判決,有權提出上訴,這是受法律支持的。同時,沒有規定上訴必須聘請律師,也就是說是不是聘請律師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權利范圍。
確認生效裁判確有錯誤、并符合法律規定的重新審判的條件,才能開始審判監督程序。其次,上訴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審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申訴則不相同,申訴的提出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糾紛當事人的請求,運用審判權確認爭議各方權利義務關系,解決經濟糾紛的活動。
不是的。判決書只是對你們的糾紛做出一個判斷,你有選擇權:一,你可以接受判決結果。二,你不接受判決結果,上訴。三,如果你勝訴,對方不主動履行,你可以自己持判決書找他要求執行。四,如果你勝訴,對方不主動履行,你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經濟糾紛一審敗訴二審會怎樣
1、當然要收取,法院是根據訴訟標的大小進行預收費,然后再根據判決結果分配最終訴訟費的承擔額。一般情況下是敗訴方承擔,二審亦是,先預收,后判決承擔。
2、民事訴訟二審法院可以不開庭審理。第二審程序又稱上訴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
3、即只審理與上訴請求有關的事實和法律問題。如果上訴人請求改變或撤銷判決的全部,則二審法院就應對一審判決中認定的全部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如果上訴人只請求改變或撤銷判決的一部分,則二審法院只圍繞上訴請求的部分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即可。
4、提交上訴狀并交納了上訴費之后,一審法院要將案卷移交二審法院,這個移交的時間目前沒有法律規定期限,快的幾天,慢的可能幾個星期。案卷移交二審法院,一般一個月左右就會安排開庭。
經濟糾紛案被初級法院冤判,上訴又被駁回,該怎么辦
如果原被告任何一方對一審判決書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訴,該一審判決書不生效,二審法院會繼續對案件進行審理。二審法院審理之后作出的裁判文書才是生效文書。當事人上訴不需要任何法定理由,法院也不會對當事人的上訴理由做實際審查。
第一,仔細研究下案卷,尋找其他的再審事由,還可以申請再審。第二,可以向作出法院申訴,爭取法院依職權啟動再審程序。第三,可以向檢察院申訴,爭取檢察院抗訴。
原告再行上訴的話,二審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能會作出發回重審、指定其他法院受理、指令原審法院受理的裁定。 一審法院裁定 駁回 起訴 時,裁定書上應該會寫明原因。看清楚了,也許是你 起訴 的證據或者 訴訟 請求根本上得不到支持。 以上是有關駁回起訴上訴發回重審的相關希望可以幫到您。
如果涉及到經濟糾紛仲裁的話,首先對于仲裁結果判決下來當事人不服,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要求對裁決內容進行重新裁決,如果一旦執行,那么就不能夠申請相關的重新仲裁。 我國仲裁法實行一裁終局制度。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如果被駁回了,那么當事人就可以在作出裁定的七日之內提起上訴。
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于未受理或者已受理但尚未宣判的民事、行政案件,民事訴訟法院應當將案件退回原審法院,經濟糾紛案件如果在法院過了5年未能宣判,就可能被退回原審法院,如果原審法院是公安局,就會退回公安局。經濟糾紛案件是指經濟關系中產生的糾紛,包括合同糾紛、勞動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
經濟合同糾紛案件二次敗訴還能上訴嗎
1、法律分析:經濟糾紛二審敗訴后是不可以再次上訴的,因為二審已經是終審,民事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做出后就立即生效,必須執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內提出。
2、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上訴審已經就是終審程序,所以,終審判決后當事人是不可以上訴的,但確有錯誤的可以依法申訴,爭取提起再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一般是不可以的,二審即為終審,不能再上訴了。
經濟糾紛的案件可以上訴幾次
您好。同一事由和法律關系,只能起訴一次。對一審不服的,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
先說結論:不一定。可以通過提新的訴訟請求,進行立案。民事訴訟中,一事不再理原則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第一,當事人不得就已經向法院起訴的案件重新起訴;第二,一案在判決生效之后,產生既判力,當事人不得就雙方爭議的法律關系,再行起訴。從法院角度講,就是不得再受理。
當事人只可以申請再審一次。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如果對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再審,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當事人的再審申請被駁回后再次提出再審申請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四級兩審終審制。兩審終審制,是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即告終結的法律制度。
法律主觀:不可以。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自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計算。 《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本案屬于民事權益爭議的,應當裁定終結特別程序,并告知利害關系人可以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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