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司法考試量刑計算,以及司法考試如何算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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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歷年試題解析:刑事訴訟(四)d
1、及時的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且用行動來積極彌補損失),無論是刑事訴訟法的立法精神,還是國家的大政方針,本律師認為,法官調解結案是即合法又合惰,也真正體現了司法為民的精神。
2、解析:見《刑事訴訟法》第18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或者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訴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庭。第二審人民法院必須在開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
3、檢察院不應受理被不起訴人雷某在接到不起訴決定書的第9日才提出的申訴。申訴期限只有7天。
2022法考放寬政策有哪些?司法考試放寬政策是怎樣的?
在放寬地區,取得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即可報名法考,不管是不是法學專業,也不管是否為全日制學歷,也不要求具有三年法考工作經歷。
法考放寬地區政策是在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標準等方面適當放寬,對其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實行分別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確定。
報考條件政策放寬 《公告》明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放寬地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這是一項特殊政策,在一定時期內適用。
法考放寬政策具體細則如下:報名學歷條件放寬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放寬地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這是一項特殊政策,在一定時期內適用。
2020法考背誦考點:特殊情形下期間的計算
1、刑事訴訟中關于月期間的計算方法:以月計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為一個月,如本月1日收案至下一個月1日、本月最后一日至下一個月最后一日為一個月的審理期限;半月一律按15日計算期限。
2、期間的最后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滿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間,應當至期滿之日為止,不得因節假日而延長。特殊情形下期間的計算。
3、(二)一般羈押期限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得超過2個月。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間內偵查終結案件。
4、審查起訴中對特殊情形的處理(☆2013)認為案卷材料不齊備的 應當及時要求移送案件的單位補送相關材料。對于案卷裝訂不符合要求的,就要求移送案件的單位重新裝訂后移送。
5、(1)期限連續計算的情形:被依法沒收部分或全部保證金后,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仍決定對其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
6、以下為“2020法考背誦考點:移送管轄與指定管轄”,歡迎閱讀參考!更多相關訊息請關注 !移送管轄與指定管轄 (一)移送管轄 移送管轄,是指本來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出于實踐中某些特殊情況的需要,將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轄。
司法考試刑法分則部分需要背誦量刑的東西嗎
司法考試刑法是不需要法法系的具體刑期背下來的。因為司法考試中涉及刑法的分會只有75分左右,而刑法的內容是非常多的,能考到刑期的,而且值得考的法條就比較少了,一般記住重要法條就可以了。
當然不用了,但是你要了解每個罪名的名稱和構成。
您好,刑法分則不需要全文一字不漏地背下來,多讀多背記住規定內容就行。首先,各個罪名的刑期一般是不用背的;其次,要注意區分相似罪名的法定刑、犯罪要件的不同;最后,每個罪名按照四要件背誦就相對輕松些。
不需要死記硬背 司法考試歸根結底考的就是法條,所以我們要牢牢抓住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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