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指駕駛員在飲酒或服用 *** 后,仍然駕車上路的行為。醉駕不僅危害駕駛員本人的安全,也會威脅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保障公眾的交通安全,我國對醉駕行為實行了嚴厲的處罰。那么,2018年醉駕開車會受到哪些處罰呢?
一、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情節較重的,處六個月以下拘留,罰款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醉駕造成了交通事故,而事故造成的損失超過三萬元的,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刑事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傷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百三十四條的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傷的,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車輛沒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應當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且可以對其駕駛的機動車予以沒收。
總之,醉駕是一種危險的行為,不僅會危害到駕駛員本人的生命安全,也會威脅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為了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們應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杜絕酒駕現象的發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