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別人扣分是一種違法行為,可以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轉讓或者非法提供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幫別人扣分,實際上就是偽造、變造駕駛證,或者非法提供駕駛證。因為每個駕駛證上都有對應的扣分記錄,如果幫別人扣分,就是在偽造、變造扣分記錄,屬于違法行為。
此外,扣分也是一個嚴肅的交通違法行為,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將被扣除相應的分數。如果駕駛員的分數達到零分,他將被吊銷駕駛證。因此,幫別人扣分也是在干擾交通管理,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總之,幫別人扣分不僅是違法行為,而且會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我們應該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干擾交通管理,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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