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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延期可以申請幾次
法律主觀:工傷人員如果要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的,需要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提交有關工傷醫療的材料,經其確認后,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地工傷保險最多延期6個月。建筑企業承建的工程延長施工期限的,繳費單位必須提前30天填寫《建筑業企業工程延期申請表》向保險關系股申報備案,申請工傷保險延期。但每次申請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半年。
工傷一年了未取鋼板還要申請停工留薪期延長嗎
1、工傷修養一年未恢復,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可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只要勞動者有證據證明自己延期非自身原因即可,經過批準后,可再次延長停工留薪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否則,就不能繼續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3、雙方簽收以后簽收的一方的時間開始計算3個月內如果雙方均未提出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那么工傷認定決定書生效,就可以申請鑒定了。因為,申請鑒定取決于工傷認定決定書是否生效。
4、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最長為12個月。也就是這12個月單位需要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在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結束之后,如果傷情特殊,還需要治療,那么就需要向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申請停工留薪期延長。
5、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停工留薪期規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停工留薪期的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停工留薪的期限是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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