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刑事案件在檢察院多長時間
1、法律主觀:刑事案件移交到檢察院一般需要二到三個月左右。一般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如果是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如果還是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2、案子到檢察院最多審查時間是2個半月,法律上明確規定檢察院要在一個月內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但案件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另外涉及到補充偵查還可以延長一個月,具體情況可以基于實際而定。
3、案件移交檢察院的時間視以下情況決定:一般刑事案件從刑事拘留到移交檢察院需要二至三個月的時間。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4、法律分析: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是否提起公訴,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若檢察院決定提起公訴到法院,法院應當在受理后2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死刑或附民案件,經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5、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一般是在2個半月內偵查結束(刑拘14天,批準逮捕后2個月);較為復雜的案件,一般在3個半月內偵查結束(刑拘37天,批準逮捕后2個月);特別復雜的、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可能是4個半月,甚至更長。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刑事案件檢察院審查起訴其期限是多久?
1、刑事案件檢察院審查起訴其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個半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2、法律分析: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一般刑事案件在檢察院是多少天,在法院又是多少天?
1、一般刑事案件在檢察院是30天,在法院是60天。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延長期限。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一般刑事案件在檢察院的審查期限通常是30天,如果有特殊情況,如案件重大或復雜,可以延長至45天。在法院方面,公訴案件的審理期限一般為受理后兩個月,但在特殊情況下,比如案情特別復雜或者有法定延長期的情形,可以適當延長。
3、刑事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需要一個月,需要移送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刑事案件檢察院多長時間移交法院
一般刑事案由檢察院移送法院,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移送,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法院開庭審理的時間一般為二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移交到檢察院一般需要二到三個月左右。一般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如果是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如果還是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法律分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從檢察院批準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這中間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期為兩個月,如果案情復雜的可以由檢察院批準延長偵查一個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一般期限為1個月。所以最快應該在3個月左右。
一般案子到檢察院最快一個月移交法院。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檢察院對于監察或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在一個月內作出是否起訴至法院的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認罪人罰適用速裁程序的則在十日內就需要作出決定,可能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可延長至十五日。
法律分析: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個月。案件由檢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兩個月內宣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案件由檢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兩個月內宣判。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會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就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不符合條件或者需要偵查的,就會退回補充偵查,所以什么時候提起公訴是沒有規定的。
刑事案件多久就不可以起訴了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法定刑不滿5年的經過5年,不滿10年的經過10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無期死刑的經過20年,不再追訴。
刑事案件當中的追訴期其實也就是指追訴時效,通常超過了規定的追訴時效的就不能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了。從法律中的規定來看,這個追訴期往往是根據法定最高刑來確定的,有些是5年、10年,當然也有15年、20年的情況。甚至在20年之后,如果認為仍有追訴必要的,也可以報經最高檢批準。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它的最高刑判刑是五年的話那么經過五年就是過了起訴期限,以此類推。法律規定的最高刑規定就與刑事案件的起訴期限息息相關,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好這個起訴的期限。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