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刑事裁定書和判決書的區別
法律分析:二者內容不同。刑事裁定書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實體問題所作刑事訴訟終結的法律文書的書面結論刑事訴訟終結的法律文書,刑事判決書是就案件實體問題做出的書面結論;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書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和結案時都可以使用刑事訴訟終結的法律文書,一個刑事案件可以有一個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
刑事判決書與刑事裁定書的區別有三點刑事訴訟終結的法律文書,分別是:二者內容不同。刑事判決書是就案件實體問題做出的書面結論,刑事裁定書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書面結論;使用方法不同。刑事判決書只能在案件結案時使用,一個案件只能有一個生效的判決書。
解決問題的性質不同。(2)適用范圍不同。刑事判決在于解決確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等問題;刑事裁定主要適用:駁回起訴。恢復訴訟期限。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減免罰金。依法應予減刑或假釋等。(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決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而裁定則可書面或口頭形式作出。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意思是什么
1、法律分析:第一審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終結后就刑事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判決時所制作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對于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終結,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確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依法作出的書面處理結論,稱為第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
2、【答案】:第一審刑事判決書,是指人民法院對于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或者自訴人提起自訴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一審普通程序或者簡易程序審理終結后,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確認被告人有罪或無罪,構成何種罪名,適用何種刑罰或免除處罰而作出的書面決定。
3、第一審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終結后就刑事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判決時所制作的法律文書。一審刑事判決是第一審人民法院依法對偵查、起訴、審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結論。
法院已經結案的案子結案證明給開么
法律分析:結案證明是直接去法院開的。通常情況下刑事訴訟終結的法律文書,刑事案件在結案之后是可以開具結案證明的刑事訴訟終結的法律文書,結案的方式通常是法律文書確定內容全部執行完畢,也可以是裁定終結執行,雙方當事人之間達成一致意見的話也屬于履行完畢。
若結案,和法院方表示要想開結案證明,對方會給出指引,或者直接去辦理案件法院找工作人員表示要開結案證明,對方就會幫你開的若未結案,電話里就詢問法院工作人員,要怎么處理法院這邊會給到結案證明,對方都會告知。
法律分析:去地方法院找工作人員開結案證明。打電話去當時受理此案件的地方法院確認要開結案證明的案件是否在法院那邊已經結案。若結案,和法院方表示要想開結案證明,對方會給出指引,或者直接去辦理案件法院找工作人員表示要開結案證明,對方就會幫你開的。
這個依據是由執行法院開具的。 法院一般會作出裁定、判決作為結案證明。你找到審理法官或執行法官,要求其出具相應終結判決或裁定書即可。 結案報告一般是申請執行人寫給法院的,并不需要給對方,如果你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說明情況,看是否會開具該證明。
結案報告通常由申請執行人撰寫并提交給法院刑事訴訟終結的法律文書;申請執行人無需將結案報告提供給對方當事人刑事訴訟終結的法律文書;如有需要,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說明情況,請求開具結案證明;法院執行已結案意味著執行程序已經完成或依法結案處理。
法院在案件執行完畢時,結案時,通常會制作執行終結裁定書來送達給各方當事人,該終結裁定書就是案件執行完畢的依據,這個依據是由法院執行局的承辦法官來進行開具的。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