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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訴訟活動行為由誰管轄
1、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第三十七條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3、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A.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B.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對管轄不明確的刑事案件:A.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確定管轄。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5、根據中國行政訴訟法尚規定,行政訴訟的管轄可分為法定管轄和裁定管轄。法定管轄包括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裁定管轄包括指定管轄、案件的移送和管轄權的轉移。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妨害民事訴訟的處罰
法律分析: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有拘傳、罰款、拘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對妨害司法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正確答案為B。
法律分析: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有拘傳、罰款、拘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妨害民事訴訟罰款 妨害民事訴訟的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妨害民事訴訟行為,是指破壞民事訴訟的正常秩序,阻礙審判活動和執行活動順利進行的言行。
論述構成妨害民事訴訟行為應當符合的條件。
【答案】:同時具備下列要件的,即構成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1)行為必須已經實際發生,并在客觀上妨害了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2)必須是在訴訟期間實施的行為。(3)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是出于故意。
.必須是故意的行為。過失不構成妨害訴訟的行為。有的行為只能由故意構成,比如,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但有些行為,是否出于故意還要作具體分析,比如,違反法庭紀律,可能是故意所為,也可能是由于一時氣憤、不冷靜、沒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過失造成。
一)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已經實施。這是認定構成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客觀要件。(二)妨害行為已經造成了后果。所謂已經造成了行為后果發生,是指妨害行為已經妨害了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在客觀上形成了民事訴訟秩序的混亂。(三)妨害行為發生在民事訴訟過程中。
構成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必須有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發生(包括作為和不作為),并在客觀上妨礙了訴的進行。無論是采取作為的形式,還是以不作為的形式,都屬于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必須是在訴訟過程中實施的行為。
民事訴訟行為構成要件行為主體。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主體,既可以是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是其他訴訟參與人,還可以是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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