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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讓冤案少一些
1、拿出勇氣來承認過往,制度化消解阻力,加快梳理司法存量,確保包括訊問在場權和會見權在內的辯護律師法定權利,是盡量降低 *** 冤案成本的主要路徑,這是當下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使命,也是未來政治體制改革不容回避的問題。
2、如何對待冤案?毫無疑問,這樣的代價是高昂的,即使冤案也帶來一絲絲有利的影響,冤案所產生的影響力就像霧霾一樣籠罩在我們的頭上,正如霧霾可以摧毀人的身體健康,冤案也在蠶食著國民疲憊的心靈。轉而一想,事情也并不像我們所想象的那樣悲觀。
3、你這個問題不好因為什么是冤案?冤案由誰來認定?認定的標準是什么?什么是冤?,只能說錯案,比如,二審法院改判、發回重審或經申訴再審的案件,一般來說都是有問題的案件,但也不一定是冤案,有些是因為發現新的證據,有的是因為法官法律認識不同,有的是因為從有利于化解矛盾出發來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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