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國家司法考試輔導之精神病患者離婚案例
- 2、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三《民法》選擇試題及答案
- 3、司考民事訴訟法考點:“必須到庭”
- 4、2020司法考試主觀題材料簡答題-民事訴訟法
- 5、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二》多項選擇真題
國家司法考試輔導之精神病患者離婚案例
年7月15日,江西省新干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正常人與精神病患者離婚糾紛案件中,被告精神病患者的法定代理人陳某(陳花之父)要求法院出具離婚調解書,并且在離婚調解書上不寫明其女兒陳花(化名)患有精神病的事實。
女方有精神病的,若未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雙方可協議離婚或起訴離婚,如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只能起訴離婚。且如果其在婚前隱瞞具有精神病的事實或者婚后患有精神病無法治愈的,丈夫還可以申請撤銷婚姻。
可以離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離婚,但是如果在臨床上患有精神病的人,如果是在急性發作期,在患者恢復自制力的情況下協商進行解決。
精神病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如下:屬于一方個人財產的,離婚時不得分割;對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精神病人生活困難的,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的幫助。
可以與精神病患者離婚。不過考慮到精神病患者已經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因而要想與之離婚,往往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進行。而要是結婚之前就有精神病,婚后也沒有治愈的,這樣的情況下,一方堅決離婚,調解無效的話也是會依法準予解除婚姻關系。婚內發現老婆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可以的。
精神病能離婚嗎患有精神病能離婚。但對于精神病患者,在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不能進行協議離婚,其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在法院判斷其利益與精神病一方利益相沖突的情況下,法院會主動為其指定其它監護人作為其訴訟代理人。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三《民法》選擇試題及答案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繼承糾紛不是仲裁管轄事項,故仲裁協議無效,當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訴 王某向A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美樂飲食店賠償店內屋頂飾物墜落砸傷自己造成的損失3萬元,并向法院提供證人李某。美樂飲食店法定代表人張某對王某的傷情表示異議,申請醫療鑒定。
安徽省2017年司法考試《卷三》試題 提示:本試卷為選擇題,由計算機閱讀。請將所選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 單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25題,每題2分,共50分。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民事法律行為。《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選項A不屬于,因為行為人欠缺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選項C不屬于,因屬于假冒行為。 選項D不屬于,該行為違反法律。
[答案及解析] AB。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沒有最低或注冊資本的限制,因此,A項的企業類型可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一般的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是3萬元。因此,B項的企業類型可選。
司法考試卷三全真模擬題及答案 單項選擇題(每題所給的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每題1分,共50分。
D 《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二款 “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司考民事訴訟法考點:“必須到庭”
當天原告方由于某些原因遲到半個小時,法院可以按自動撤訴處理。依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第一百一十條 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兩種方式適用情形是司法考試的重要考點。此處分析法院依職權主動調查收集證據的適用情形。
審理范圍 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民訴法151條)但判決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審改規定35條)被上訴人在答辯狀中提出的請求,可以不予審查。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41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所以A項是正確的。第41條第2款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2020司法考試主觀題材料簡答題-民事訴訟法
1、材料簡答題 澳大利亞公民方某于1990年8月底來中國廣東觀光旅游,在此期間與原告中國公民柳某相識并建立了戀愛關系。方某在廣東觀光兩、三天后便返回了澳大利亞。1991午7月17日,方某再次來到廣東,與柳某相處一個星期后,便于同月25日在廣州市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2、【答案】D。解析:訴訟標的與訴訟請求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訴訟標的是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訴訟請求則是基于法律關系向法院提出的具體要求。但在不變更訴訟標的的前提下可以變更訴訟請求。
3、民事判決的法律效力 (一)對人的拘束力 判決對人的拘束力,即判決具有確認某一主體應當為一定行為或者不應當為一定行為的效力。
4、B.法院可以根據上訴材料缺席判決 C.法院應當通知其女兒丙參加訴訟 D.法院應當裁定終結訴訟程序 答案:D 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因此本題選D是正確的。 3甲起訴乙支付貨款。
5、法考主觀題考試只有一卷,試卷內容包括案例分析題、材料簡答題、法律文書題、材料論述題等題型,最近幾年都未出現法律文書的考題,2020年法考主觀題出現法律文書的幾率應該也不大,主觀題分值為180分,國家合格線108分,其實就是你答對60%的卷面。
6、【考點】民事訴訟法的屬性 【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事訴訟法的性質,屬于純理論性的考查。從民事訴訟法調整的社會關系來看,它調整的是民事訴訟關系,是社會關系中具有自身獨立特點的一類社會關系,這決定了民事訴訟法能夠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所以根據其調整的社會關系,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二》多項選擇真題
”綁架罪的法定最低刑為5年有期徒刑,若丙有一般立功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其判處的刑罰可能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故可能適用緩刑。所以,C項正確。
B選項有兩點不妥:擴大了偽證罪的主體范圍“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未限定“在刑事訴訟中”。C、D二選項涉及金融詐騙罪的主體范圍,對此刑法第200條對單位可否構成金融詐騙罪的主體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貸款詐騙罪與信用卡詐騙罪的犯罪主體都不包括單位。
法考客觀試卷一和試卷二考試的內容不一樣。試卷一考試的科目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具體科目:司法考試的具體科目:前三卷為選擇題,單選,多選,不定項 第四卷主觀題 分值構成(以2015年司考為例,圖片來自厚大司考官博)考試時間(以2016年司考為例):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4日、25日:試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司法考試是國家正規考試,采用國家統一規格的排卷方式,俗稱“花卷“,即為防止考生前后左右相互抄襲,每一套試卷有多種試題排序方式,每一種排序的試卷對應一個條形碼,所以考生在做題前一定要將你試卷上的條形碼粘到答題卡的指定位置,就是要確定你答的是哪一種排序方式的試卷。
關于司考離婚訴訟和2020訴訟離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