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還對房屋租賃漏水補償標準不太了解,沒有關系,今天就由本站為大家分享房屋租賃漏水補償標準的知識,包括熱力公司漏水賠償標準?的問題都會給大家分析到,還望可以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我們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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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漏水維修要求賠償多少?
沒有具體的標準的。房屋漏水造成損失的,應該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1、修復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費用。
2、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財產的損失。對于財產損失金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的,也可以通過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估價的方式來確定。
熱力公司漏水賠償標準?
熱力公司漏水造成的財產損害的賠償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偉星管漏水損失怎么賠償?
偉星管漏水找經銷商來處里質量的問題,他們應該都負責,因為它們的質量是保質期是50年,如果施工造成的漏水,我們就要找施工方來進行處理,進行賠償,偉星管漏水的現象很少,因為質量很好,不能輕易漏水,真要是漏水了,也可能是施工造成的。
凡是漏水,開裂等,當地經銷商會派人上門查驗并拍照或視頻,上報廠家,廠家會第一時間和用戶協商解決,確保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害。
消防漏水賠償標準?
消防設施分為公共消防設施和自備消防設施,小區內部消防設施屬于小區自備消防設施,從自備消防設施取水救火需要繳納水費。小區自備消防設施漏水產生的水費,自來水公司可以依據不同的法律關系要求小區業主或物業公司承擔。
1、自來水公司可依據“物權”法律關系要求小區業主承擔。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筑區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小區的消防設施就屬于公用設施,歸業主共有。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業主承擔義務的表現包括分擔共用部分產生的費用。該法第八十條還規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由此可見,業主作為小區消防設施的所有人,自來水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擔小區消防栓漏水產生的費用。
2、自來水公司可以依據“侵權”法律關系要求物業公司承擔。在委托管理模式下,小區業主將其對小區的管理權委托給物業公司行使,此時共有設施設備管理主體為物業公司。消防法第十八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物業公司未盡管理義務導致消防用水流失,侵犯了自來水公司的財產權,自來水公司有權要求物業公司賠償其因此遭受的損失。
3、業主承擔義務后,可依據物業合同向物業公司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業主承擔水費后,可以依據物業服務合同向物業公司追償
出租房漏水導致房客財產損失,房東是否有賠償責任,房客是否有連帶責任?
出租房漏水,屬于房東交付房屋不合格,若房客在正常合理規范的情況下用水,房東負有賠償責任。出租房屋漏水至承租人遭受財產損失的,要區分以下情況進行判斷:
1、屬于房屋結構問題,出租人沒有發現,沒有及時采取修復措施的,出租人要承擔賠償責任。2、屬于用水問題,承租人存在過錯的,由承租人自負損失。同時承租人還要賠償出租人因過水而遭受的損失。3、房客發現水管老化,房東沒有及時更換,造成的樓下損失,應視由房東負主要責任,房客負次要責任。4、如果是房客因忘記關水管,造成的樓下的漏水損失應由房客承擔全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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