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征地 農田補償標準這個問題,2020年土地賠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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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土地賠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 *** 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農用地與耕地占地賠償標準?
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
一、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二、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四、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五、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六、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七、房屋補償標準
1、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2、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3、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4、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八、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1、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3、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4、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5、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2021年土地征收賠償標準明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7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對被征收人給與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可見,法定的征收補償就包括這三個方面;
同時,《征補條例》還規定,市、縣級人民 *** 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獎勵金并非人人可得,它只獎勵按期簽約、盡早搬遷的被征收人。被征收人面對高額獎勵金時,不必忐忑、著急,要有自己的思考判斷。房屋征收應當“拆一還一,保證居住”。
所以,被征收人要判斷征收補償部分是否符合“不低于被征收人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的法定條件。如果獎勵金能在此基礎上使生活條件略有提升,我們再考慮拿這筆獎勵。
此外,被征收人有權在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置換兩種補償方式之間進行選擇。無論什么類型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都應留給被征收人選擇補償方式的空間。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1條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 *** 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針對集體土地的法定征地補償有三項,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這三項費用并非全部給到被征收人口袋里。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各地方的具體規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遵循“是誰的就給誰”的原則,直接支付給地上物的權利人。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則要區分情況支付給被征地農民,或者由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召開村民會議進行分配、發放或用于其他安置目的。
總之,這兩項費用最終必須落實到被征地農民的身上,不得被挪作無關用途。
如對于征收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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