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鑒定是指對因意外事故導致的人身損傷進行的醫學鑒定。如果不滿意鑒定結果,可以進行復議。那么輕傷二級鑒定復議的時間和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
1. 復議時間
根據《人民調解法》規定,申請人收到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書后,可以在15日內向鑒定機構申請復議。如果復議結果仍無法滿意,可以在收到復議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復議流程
(1)申請復議申請人需向原鑒定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復議程序鑒定機構應當組織專家重新鑒定,并在15日內出具復議結論書。
(3)復議結論復議結論書應當明確說明復議結果,并附有鑒定機構的公章和鑒定人員的簽名。
(4)申請訴訟如果復議結果仍無法滿意,可以在收到復議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總之,輕傷二級鑒定復議的時間和流程相對簡單,申請人只需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程序進行申請即可。但是在復議前,應當準備充分的證明材料,并選擇專業的律師進行咨詢,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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