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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會不會養孩子?
- 2、如果有后代,是否該讓他們養老?
- 3、公安機關干預經濟糾紛
*** 會不會養孩子?
1、以下是一些可能有用的觀點: *** 也有生養后代的需求:雖然 *** 不會自然地生育孩子,但他們也有生養后代的需求。一些 *** 夫婦可能會采取 *** 、領養、寄養等方式來滿足這方面的需求。 孩子需要穩定和健康的成長環境:無論是 *** 還是異性戀家庭,孩子都需要一個穩定和健康的成長環境。
2、法律分析:可以,需要具備以下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周歲。
3、另外根據《收養法》關于收養不得違背社會公德的原則,外國 *** 者不能在華收養子女。
4、結論:不可以。 解析: 中國收養中心不為 *** 者尋找收養對象。 從法律上講,我國只承認異性婚姻組成的家庭,不承認 *** 家庭的合法性, *** 家庭不受法律的保護。
5、 *** 就是喜歡和自己一樣性別的人而已。 *** 不代表沒有生物上的繁衍功能,所以如果他們想,也是可以生孩子的,區別是不能和自己喜歡的同性一起生。特征是:愛的人不是異性而已。
如果有后代,是否該讓他們養老?
現在呢,是否還是如此?我覺得不該如此。第一:你讓后代養老,其實有點強買強賣的味道:你沒征求別人的同意,就讓對方把合同給簽了。后果有很多。被洗腦好的,孝順父母,父慈子孝,頤養天年。 不聽話的,晚景凄涼,叛逆的,雖然奉養父母,但是個人志向被壓制; 比如”雙親在,不遠游“。
中國的家庭,每個名門望族都有自己的族訓和家規。就是因為他們害怕出來敗家子,所以要進行教育。最著名的是曾國藩家訓,他從各個方面來教育后代。皇親國戚都是社會上有頭有臉的人物吧,但是他們的家規都極其嚴格。皇帝的子弟更是“三更燈火五更雞”勤于讀書。
是傳宗接代為主,因為繁衍是人類發展的一部分,也是做人的責任,至于養老送終應該是人類有道德的體現。
有沒有后代是不是非常的重要有沒有后代還是非常重要的,或許在年輕時并沒有體會,但是伴隨著年齡逐漸的提升,這自然就容易會感受到這中間的問題。年齡逐漸的增加,身體機能會逐漸的下降,在此時如果沒有后代,根本就無法支撐自己的養老問題。
人口=房子。這個公式有些草率。但是通常每對夫妻有套房子在老來時候基本都是可以實現的。勞動力的流動,城鎮化勞動力向大中城市轉移……這代人指望后代養老很難了。四二一家庭結構對應的也就是二一結構的房產結構——老人四口二套房,新人三口一套房。
可以根據以后的養老情況再定,如果現在你分了家產不但自己享受不了養老的待遇,還可能會讓子女反目成仇,不分啥事沒有,分了基本上情分也就完了。
公安機關干預經濟糾紛
1、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一般沒有處罰的強買強賣和經濟糾紛哪個好,警察以個人名義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為親戚朋友無償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只要沒有其強買強賣和經濟糾紛哪個好他違法行為,是不構成濫用職權的,只有利用警察身份來干預導致強買強賣和經濟糾紛哪個好他人合法權益被損害才會考慮是否構成濫用職權。
2、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對禁止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有明確的規定,工作中,必須劃清經濟犯罪和經濟糾紛的界限,決不能把經濟糾紛當作詐騙等經濟犯罪來處理。嚴禁非法干預經濟糾紛問題的處理。對經濟糾紛問題,應由有關企事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仲裁機關和人民依法處理,公安機關不要去干預。
3、法律分析:嚴禁非法干預經濟糾紛問題的處理。對經濟糾紛問題,應由有關企事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仲裁機關和人民法院依法處理,公安機關不要去干預。更不允許以查處詐騙等經濟犯罪為名,以收審、扣押人質等非法手段去插手經濟糾紛問題否則,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和主管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4、法律依據:《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嚴禁非法干預經濟糾紛問題的處理。對經濟糾紛問題,應由有關企事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仲裁機關和人民法院依法處理,公安機關不要去干預。
5、法律分析:經濟糾紛是屬于民事糾紛,公安機關是不會介入民事糾紛的,公安機關只會處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所以出現經濟糾紛應該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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