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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占行為法律規定
1、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犯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3、非法侵占他人房屋,首先侵犯了房屋所有權人的財產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因此,當他人非法侵占房屋時,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要求侵占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返還財產并賠償損失。
4、可以。侵占他人土地的行為性質 侵占他人土地是指未經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同意,擅自占用其土地的行為。這種行為可能構成民事侵權,也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土地權益。
5、侵占罪的定義:私吞遺產,即未經合法程序或未經其他合法繼承人同意,擅自占有、使用或處置遺產的行為,可能構成侵占罪。這種行為侵犯了其他繼承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遺產的合理分配原則。
起訴員工職務侵占需要什么證據
職務侵占需要的證據侵占民事訴訟證據的認定:知情人員對案發經過的證人證言侵占民事訴訟證據的認定;報案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侵占民事訴訟證據的認定,犯罪嫌疑人是本單位職工的相關證明材料;涉案的發票、收據、財務帳冊等原件和復印件;犯罪嫌疑人的簽名(偽造簽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復印件;犯罪嫌疑人擔任與犯罪有關的職務、職責的證明材料。
起訴員工職務侵占需要證據如下:提供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和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等能證明單位依法成立的材料;提供能證明涉嫌人是在單位職工的身份證明,如聘任書、聘任合同、任命書、工作證等;涉嫌人侵占單位財產、挪用單位資金的依據及數額認定的依據。
公司告職務侵占需要證據。具體的證據如下:是單位成員的身份證明;是單位崗位職責;是侵占財物的相關證據材料;是其他相關證據材料。職務侵占罪有哪些構成條件客體要件。職務侵占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調取有關被害單位的企業注冊登記資料和勞動合同,證實犯罪嫌疑人的職務、身份的證據材料,以確定犯罪主體。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財物是否為利用職務上便利的證據材料。調取財物賬目等有關犯罪對象和數額的證據,并由司法會計審計部門作出審計鑒定報告。
根據查詢律圖網信息顯示,有轉賬記錄不能告職務侵占,檢察院也不可能在只有轉賬記錄的情況下提起公訴。刑事案件中定罪證據要足夠充分,除了轉賬記錄,錄音錄像,證人證言,電子數據等都是很常見的證據類型。
關于職務侵占的定罪證據主要有物證,書證,鑒定意見,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要能夠證明案情的材料,都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但是不合法的證據或偽造的證據是不會被采納的。 判定職務侵占需要什么證據?職務侵占的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
房子被別人占了,如何起訴
1、老家房子被別人占用了應該找村委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進行起訴。
2、當事人的住房被侵占,可以按以下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占、賠償損失: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3、房子被別人占的處理措施如下:首先可以非法占有人協商,要求非法占有人進行搬遷;其次如果協商未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非法占有人返還原物并賠償損失;如勝訴后占有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房子被強占,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房屋讓人強占,在強占者沒有采用暴力等危害治安手法的情況下,屬于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當向法院起訴,要求排除妨礙,搬離你的房屋;勝訴之后,對方不履行判決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如果您的房子被他人強占,您可以選擇報警處理或提起民事訴訟。 強占房屋的情況,如果沒有涉及暴力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手段,通常屬于民事糾紛。 在此類民事糾紛中,您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占有人搬離您的房產并排除妨礙。 勝訴后,如果對方仍不履行判決,您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6、收集證據 在起訴之前,你需要收集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該房產屬于你所有,以及你的兄弟確實占用了該房產。證據可以包括房產證、購房合同、房屋交易記錄等文件,也可以包括鄰居、親友等人的證言。這些證據將有力地支持你的主張,提高勝訴的可能性。
最高法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1、證人證言:證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況向司法行政機關或有關人員所作的陳述。當事人的陳述: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鑒定意見:具有專業技術特長的鑒定人利用專門的儀器、設備,就與案件有關的專門問題所作的技術性結論。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是為保證人民法院正確認定案件事實公正、及時審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民事審判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規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是為保證人民法院正確認定案件事實公正、及時審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民事審判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4、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第三條 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實,或者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
5、第一條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職務侵占要什么證據
1、職務侵占需要的證據:知情人員對案發經過的證人證言;報案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單位職工的相關證明材料;涉案的發票、收據、財務帳冊等原件和復印件;犯罪嫌疑人的簽名(偽造簽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復印件;犯罪嫌疑人擔任與犯罪有關的職務、職責的證明材料。
2、認定職務侵占罪的證據體系還需要從以下幾方面加以考慮:(1)調取有關被害單位的企業注冊登記資料和勞動合同,證實犯罪嫌疑人的職務、身份的證據材料,以確定犯罪主體。(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財物是否為利用職務上便利的證據材料。
3、職務侵占罪需要的證據有:能證明犯罪行為人涉嫌職務侵占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4、職務侵占的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5、【法律分析】職務侵占認定證據如下:是單位成員的身份證明;是單位崗位職責;是侵占財物的相關證據材料;是其他相關證據材料。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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