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民事訴訟法》證明標準的案例有哪些
- 2、行政和民事能一起起訴嗎
- 3、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 4、行政訴訟、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上述幾種訴訟分別舉例說明
- 5、關于行政人員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的案例分析與答案
- 6、案例分析,行政訴訟法案例
《民事訴訟法》證明標準的案例有哪些
1、《 民事訴訟法 》證明標準的案例有哪些 有這樣一件 人身損害賠償 糾紛案件:某甲與某乙系鄰居,素無矛盾。某日,甲訴至法院,原告甲訴稱:2005年10月的一天,乙看見甲正在一廢水塘邊釣魚,遂朝水塘內扔了一塊磚頭。為此,甲、乙雙方爭執,爭執中,乙用拳頭打甲面部一下,致甲面部軟組織受傷。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除了刑事案件需要我國公訴方提供相關證據以外,一般的民事糾紛,法院審理的原則都是誰主張誰舉證。
3、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下民事訴訟:- 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對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 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4、我國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四項:據以定案的證據已查證屬實:所有作為定案依據的證據都必須經過嚴格的查證程序,確保其真實性和可靠性。案件事實均有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案件中的每一個重要事實都必須有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不能僅憑推測或假設。
5、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證明標準是需要符合證據的關聯性與合法性以及真實性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
行政和民事能一起起訴嗎
1、行政和民事不能一起起訴,具體如下:行政和民事不能一起起訴,這屬于重復訴訟。如果知道已經起訴,法院就不會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個受理的會駁回起訴。行政訴訟被告一般為 *** 機關,作為執行公務的單位,是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權力,非法行使的類型可以分為濫用、越權、違規等形式。
2、法律分析:不能,這屬于重復訴訟。如果知道已經起訴,法院就不會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個受理的會駁回起訴。
3、二者在法律體系中各自獨立存在,但可以同時適用于同一案件。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給予的制裁,而民事賠償則是因侵權行為或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由侵權人或違約人向受害人進行的賠償。
4、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案件的審理需以民事訴訟的裁判為依據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訴訟。
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1、受案范圍不同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案例:- 民事訴訟處理的是平等主體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所發生的糾紛。- 行政訴訟則針對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管理權的機關、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時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案例,依法提起的訴訟。 訴訟種類不同:- 民事訴訟包括給付訴訟、確認訴訟和變更訴訟三種類型。
2、受案范圍不同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案例,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糾紛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案例,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管理權的機關、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案例;訴訟種類不同,民事訴訟可分為給付訴訟、確認訴訟和變更訴訟。
3、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案件性質: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比如個人之間的財產糾紛或人身關系糾紛。而行政訴訟則是解決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比如公民對 *** 的某個行政行為不滿而提起的訴訟。
4、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在多個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首先,兩者解決的爭議性質不同。行政訴訟主要處理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糾紛,而民事訴訟則聚焦于平等主體間的民事爭議。其次,提起訴訟的主體也有明顯區別。
5、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的主要區別在于其性質和目的。行政訴訟主要針對的是行政爭議,目的是審查和監督行政機關的行為。而民事訴訟則主要是解決私權之間的糾紛,其核心目標是解決私權主體間的爭議或沖突。以下為您詳細介紹兩者間的不同:性質不同。
6、【法律分析】:兩者的聯系: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均表現為法院作為中立的第三方對糾紛雙方進行制裁,且法院審判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實行回避、合議、公開審理和兩審終審制度等。
行政訴訟、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上述幾種訴訟分別舉例說明
行政訴訟就是和 *** 打官司,比如對國土局的決定不服就可以進行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就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比如盜竊犯罪,經過公安局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判刑就是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就是就是個人之間或者企業之間打官司。
法律分類:我國訴訟種類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刑事訴訟旨在通過偵查、起訴和審判等活動,依據刑事法律,確定被告人是否犯罪以及相應的刑罰。民事訴訟涉及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民事權益爭議,當這些權益受到侵害或產生分歧時,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依法審理并作出裁決。
行政訴訟是指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行政訴訟是維護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而行政訴訟法則是規范這類訴訟活動和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它明確了人民法院、訴訟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在訴訟活動中的法律地位和相互關系。
法律分析:三大訴訟法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三大訴訟法的共同點:三大訴訟活動都是由人民法院主持,刑事審判權、民事審判權、行政審判權都由人民法院統一行使。
關于行政人員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的案例分析與答案
就是要在最大限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對工傷職工怠于申請工傷認定作出一定的限制,以節約行政管理資源,提高辦事效率,便于勞動保障部門及時、準確地查明案件事實。綜上,被告作出的不予受理楊慶峰工傷認定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序合法。
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嚴重虧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以及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主體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情何嚴重的行為。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行為首先必須是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的。所謂利用職務之便,是指利用職權或者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
案例分析,行政訴訟法案例
法律分析:原告甲某自幼暈車,成年后有好轉。2009年9月20日15時許,原告在北京市朝陽區北辰路的漁公漁婆飯店北辰店參加同學婚禮后,與同學乙某(男)一起打車回家,出租車為北京新月出租汽車公司的,司機是丙某(男)。行至北京市朝陽區惠新西街時,原告感覺不舒服,頭有些暈。
一,行政不作為違法必須以行政主體具有法定義務為前提。這種法定義務是法律上的行政作為義務,不是其他義務。這種行政作為的義務來源于法律的明確規定,根據中國的行政組織法,各行政機關都有法定職責,同時,也有要求行政機關的履行法定職責時遵守法定程序的義務。
法律分析:原審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何某某。
該案件顯然不在行政訴訟法的調整范圍內,因為局長的行為被認定為個人行為,而非公務行為。具體來說,局長所涉及的公車私用行為,并未在執行公務的范疇內發生。因此,這一行為不具備行政訴訟法上的可訴性。基于此,我們不能要求公安局承擔賠償責任。相反,受害者應當通過交警部門來劃分事故責任。
法院不能依據張某的第二項訴訟理由,判決該公安局拒絕頒發《治安許可證》的行為違法。理由:該公安局拒絕給張某頒發《治安許可證》是該行政機關作出的一項具體行政行為,該公安機關的主體資格完全適格,不存在越權情形。
案例一公安機關行使的是偵查權而非行政權,所以公安機關的行為屬于廣義的司法行為。對此行為的合法性公民不能起訴,對于公安機關的扣押貨物的行為,當事人可以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向公安機關提出國家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