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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多久開庭審理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guī)定多久開庭。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法院需要在三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個月左右開庭審理。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個月左右開庭審理。
如果該民事案件依法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審判部門應當在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開庭;如果該民事案件依法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開庭;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則需要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的期限是60天,公告送達期滿后視為送達,可安排開庭。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受理后開庭時間一般是三個月以內,最長的時間限制是六個月,只要自己的程序處理得當,應該會很快處理。大概所需要的時間是這樣,開庭時間跟送達和適用程序有密切關系,一般是立案后五日內移送至審判部門,之后就要看何時送達和適用程序了。
民事訴訟中一般的開庭時間是: 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開庭; 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開庭; 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達的,公告送達的期限是60天。不能超過3個月。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民事訴訟二審期限多長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二審審理期限一般為30天或3個月。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法律分析】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法律咨詢:您好,民事訴訟二審期限要多久?法律網(wǎng)律師解因為上訴的對象不同,法律對二審期限也作了不同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中的審限是多久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 一般民事訴訟提起后,未遭到異議并經(jīng)過受理通知期為六個月,即為審限到期。同時,各類民事訴訟案件啟動時限也有詳細規(guī)定,具體條款應案件性質確定,并注意一些法律訴訟程序中意外事件的增加期限等特殊情況。
法律分析: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民事案件一審期限是幾個月
1、【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一審審理按不同審理程序有不同的期限:對于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審審理期限應該為立案之日起的六個月內。如有特殊情況,可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延長至一年。仍需延長的,應向上級人民法院報批;對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
2、《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第一審普通程序的審理期限是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案件,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請院長批準。第一審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是3個月,不同于普通程序的6個月。本題說法不全面,故本題答案為錯誤。
3、法律分析: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xù)審理。
4、法律主觀:民事案件一審的判決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5、法律分析:一般情形下,普通一審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6個月,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特殊情形時可以延長6個月,仍然需要延長的,經(jīng)上一級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最長共15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3個月,不能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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