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貪污 *** 10萬以下量刑,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0萬元量刑標準
按照規定,對犯 貪污罪 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 貪污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 罰金 。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 *** 罪 。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 *** 論處。 關于辦理 行賄 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行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行賄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2.將 違法所得 用于行賄的; 3.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嚴重危害民生、侵犯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4.向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影響行政執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img]個人收 *** 10萬判幾年
個人收 *** 10萬,不滿20萬元的,屬于貪污數額較大,嫌疑人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貪污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會被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數額巨大,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法院對貪污10萬元的判刑標準是如何判罰的
對犯貪污、 *** 罪的量刑處罰明確規定為: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三百八十六條在規定貪污、 *** 罪的定罪量刑情節時,適用了具體的數額表述:行為人貪污、 *** 滿五千元的,構成貪污罪、 *** 罪。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行為人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以貪污罪共犯論處。
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共同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質定罪。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當,難以區分主從犯的,可以貪污罪定罪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貪污罪
貪污10萬以下9萬以上如何量刑
貪污10萬以下9萬以上屬于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關于貪污 *** 10萬以下量刑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