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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偷來的東西賣給我,我犯法嗎?
別人偷來的東西賣給我是否犯法要視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如果不知情則不構成犯法,如果知情則構成犯法,有可能構成銷贓罪。
銷贓罪是指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立案標準為: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代為出售的行為。明知是犯罪所得,低價收買歸己,或低價收買后高價賣出從中漁利,也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為。如果雙方事前通謀,則以共同犯罪論處。
銷贓罪的規定如下:
1、關于銷贓罪量刑金額標準,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對其作出了明確且詳細的解釋:對于犯罪人銷贓的金額或者是其非法所得產生的利益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時,司法部門要進行立案處理;
2、而對于犯罪情節的輕重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于犯罪金額或者犯罪金額與其所產生的利益達到十萬元或其以上時,法律規定此為犯罪情節嚴重,或者違法金額在五萬元以下,但是屢次違法,違法次數在十次以上的,算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而如果犯罪次數在三次以上,但是犯罪金額較大在五萬元以上時,也算情節嚴重。如果因為犯罪人的隱瞞造成司人員無法及時查處與之相關案件,造成巨大的公共財產的損失,或者無法挽回的嚴重后果,案件情節也十分嚴重;
3、對于犯罪情節一般的,一般對犯罪人做為期三個月的拘役或者三個月到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司法人員會根據犯罪人的認罪態度以及具體的案件情況來進行依法的判處。而對于犯案情節嚴重的,一般要判處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img]收購偷來的電動車再賣出會判刑嗎?
1、如果是明知是偷來的電動車還要收購并賣出,構成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如果金額大的話是需要判刑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數額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3000元以上不滿6000元的,為罰金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6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管制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數額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1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為拘役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2萬元或者多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累計數額1.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情節嚴重的,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別人偷來的東西賣給我,我犯法嗎
犯法,若當事人明知該物品是他人通過非法途徑即盜竊的方式獲得的,且購買該物品的,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但若當事人購買該物品時不知其來源的,則不涉及刑事犯罪,僅涉及到民事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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