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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參與人有哪些
1、在訴訟中,參與人是指除原告和被告以外的其他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或法律關系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第三人:即與起訴或被起訴的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在涉及其合法權益時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有權提出辯護意見并請求裁決。
2、當事人:- 原告:提起訴訟,尋求司法救濟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被告:被原告起訴,需要應訴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共同訴訟人:在共同訴訟中,因相同訴訟標的而一同起訴或應訴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3、行政訴訟參與人包括訴訟參加人,包括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以及證人、鑒定人、勘驗人員和翻譯人員。訴訟參與人的權利包括: 當事人有權申請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書記員、釋放人員、鑒定人回避。 有權提供證據和辯論證據。
4、行政訴訟參與人包括訴訟參加人,即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以及證人、鑒定人、勘驗人員和翻譯人員。 刑事訴訟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具體指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5、刑事案件訴訟參與人包括: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民事案件訴訟參與人涵蓋:當事人、共同訴訟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行政訴訟參與人則指:訴訟參加人(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以及證人、鑒定人、勘驗人員和翻譯人員。
行政復議敗訴后果是怎樣的?
【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23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復的、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對行政行為沒有依據,決定撤銷該行政行為。
行政復議敗訴后復議機關將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復議敗訴的后果是維持原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行政復議敗訴對辦案人員的影響需要區分情況,行政復議對辦案人員的影響要看辦案人員是否有辦錯案,如果是辦了錯案,會追究責任,根據案件造成的損害大小來定,如果辦案正確,就沒什么影響。
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賠償程序
1、根據憲法第41條和《國家賠償法》第28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民等訴訟、行政訴訟中的這種損害,理應予以賠償。其賠償程序與《國家賠償法》第3章第3節規定的刑事賠償程序相同。行政訴訟過程中。
2、行政訴訟司法賠償執行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請賠償與受理立案。政策法規處作為我局機關行政賠償案件的受理機構,將負責對賠償請求進行初步審查并決定是否立案。請求賠償時,請求人需填寫《行政賠償申請登記表》。第二步:審查階段。經過初步審查后,請求人需要提供充分證據以證明其行政賠償請求的合理性。
3、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步:提出賠償申請:賠償請求人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賠償請求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賠償要求。賠償義務機關作出決定:賠償義務機關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
4、《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因此,行政賠償的程序有兩種:一種是單獨要求行政賠償的程序,一種是附帶要求行政賠償的程序。
5、行政賠償的程序如下:當事人提出申請賠償與法院進行受理立案;法院相關部門進行審理審查;法院對負有行政賠償的行政機關負責賠償;負有賠償的行政機關負責賠償決定的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行政和民事能一起起訴嗎
1、行政和民事不能一起起訴,具體如下:行政和民事不能一起起訴,這屬于重復訴訟。如果知道已經起訴,法院就不會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個受理的會駁回起訴。行政訴訟被告一般為 *** 機關,作為執行公務的單位,是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權力,非法行使的類型可以分為濫用、越權、違規等形式。
2、法律分析:不能,這屬于重復訴訟。如果知道已經起訴,法院就不會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個受理的會駁回起訴。
3、二者在法律體系中各自獨立存在,但可以同時適用于同一案件。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給予的制裁,而民事賠償則是因侵權行為或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由侵權人或違約人向受害人進行的賠償。
4、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案件的審理需以民事訴訟的裁判為依據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訴訟。
5、民事與行政同時存在糾紛,人民法院應該先審理哪一個 如果判決結果有必然聯系,一般是民事等行政。民事一般是最后的。
行政訴訟中誰有舉證責任
行政訴訟中,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以下是詳細解釋:舉證責任主體: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主要由被告承擔。被告需要向法院提供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舉證內容:被告的舉證責任不僅限于提交事實根據,還包括提交相關的規范性文件。
法律分析:行政訴訟中原告對下列是有舉證責任:證明起訴符合法定條件,但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起訴期限的除外。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證明其提出申請的事實。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賠償訴訟中,證明因被訴行為侵害而造成損害的事實。
在行政訴訟中,被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明其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證據和規范性文件。如果被告無法證明其行為的合法性,那么被告應當承擔敗訴的責任。此外,在涉及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仍應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訴訟原則。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訴訟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試述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和范圍。
1、【答案】:(1)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具備的條件:①行政訴訟案件已經成立。附帶民事訴訟處于從屬地位,依賴于行政訴訟的成立。行政訴訟的原告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可以一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經審查,裁定對行政訴訟不予受理的,對民事訴訟自然也不予受理。
2、法律分析:行政訴訟案件不可以附帶民事訴訟,但在特定的幾類案件中可以要求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一條 在涉及行政許可、登記、征收、征用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所作的裁決的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審理。
3、行政訴訟成立。行政訴訟成立是附帶民事訴訟成立的前提條件。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本質是當事人在提起行政訴訟時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或在行政訴訟進行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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