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庭審結構我國現行“控辯式”的刑事庭審結構
- 2、2019年法考備考之刑事訴訟構造二
- 3、如何劃分刑事訴訟結構的類型
- 4、2020法考模擬題【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構造的單項選擇題(9.17)_百度...
- 5、近現代的刑事訴訟構造模式
庭審結構我國現行“控辯式”的刑事庭審結構
我國當前的刑事庭審結構結合了傳統制度、現代理念以及當事人主義的精華,呈現出鮮明的中國特色,即以控辯對抗為核心,故可稱為“控辯式”庭審結構。
我國刑事訴訟庭審結構目前傾向于“控辯式”,這與當前司法環境相契合,短期內將持續實行。然而,自1996年《刑事訴訟法》修訂以來,實際運行中出現了諸多問題,如難以同時實現實體真實、保障被告人權益和精準懲治犯罪的目標。主要表現在庭審中控辯雙方的對抗性不足,難以形成實質性的較量。
解析:刑事訴訟構造是指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基本格局,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相互間的法律關系。
中國刑事庭審方式改革是一個持續發展的領域,本書作為作者在這個領域初步研究的成果,匯集了作者對于這一議題的見解。本書重點探討了我國刑事庭審方式改革中的核心問題,但受限于研究范圍,內容集中在基礎層面的探討。
第一,證據規則的建設,應當體現“控辯式”訴訟結構的要求。由于我國刑事訴訟向控辯式轉化,國外的上述經過長期的理論探索和經驗確證所認可的證據規則都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意義上可以被我們借鑒。
2019年法考備考之刑事訴訟構造二
1、一)彈劾式訴訟結構 (二)糾問式訴訟結構 詳見 2019年法考備考之刑事訴訟構造一 (三)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英美法系國家)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的特征:(1)控辯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居于主導地位現代刑事訴訟模式的類型有,訴訟的開始和推動均取決于當事人的訴訟活動,法官只是居中的裁判者;(2)訴訟的目的主要是在程序上保障人權。
2、D.刑事訴訟構造有橫向與縱向之分,縱向刑事訴訟構造指的是控訴、辯護與裁判在訴訟程序中的法律地位與相互關系,起訴狀一本主義體現現代刑事訴訟模式的類型有了控審職能完全分離的訴訟構造 參考答案 【考點】刑事訴訟構造 【難度】★★ 【答案】D。
3、一,法考刑事抗訴和民事抗訴區別具體有哪些(一)訴訟程序不同:一個是刑事訴訟程序,一個是民事訴訟程序。
4、法考備考科目順序是法考客觀題、法考主觀題。法考客觀題 法考客觀題包括卷卷二。卷一考查科目: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35道和不定項選擇題15道共50題。
5、第一年通過法考客觀題考試,第二年還能繼續參加的。有的考生可能因為其他事情無法參加考試,也有的考生可能會因為準備不充分而不想參加考試,當然也有很多其他的情況。只是通過客觀題考試的考生,第一年不參加主觀題考試,可以第二年再參加。
如何劃分刑事訴訟結構的類型
1、審判權、起訴權及偵查權融為一體,使法官集多種職能于一身;(4)殘酷的刑訊和拷問機制與之緊密相連;(5)審判絕大多數學例皆以秘密形式進行。而混合式訴訟在汲取彈劾式和糾問式特點的同時,也具備自身特色。所謂混合式,即是指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劃分為兩個重要階段——預審階段和庭審階段。
2、起訴職責與審判職責未作區分,法官集審判權、起訴權以及偵查權于一體。雖然階段性地伴隨有野蠻的刑訊、拷問現象。這種訴訟形式通常是秘密運作的。(三)混合式混合式訴訟既具備彈劾式訴訟的諸多特征,也表現出部分糾問式訴訟的特性。
3、刑事訴訟的類型主要有三種,彈劾式、糾問式和混合式。彈劾式訴訟強調不告不理原則,由當事人雙方自主發起,法官扮演消極仲裁者的角色,不主動追究犯罪,審判公開且通過言詞辯論進行。神明裁判時,會采用決斗等辦法,并根據結果判決。當事人雙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可以進行對質和辯論。
4、分為公訴和自訴兩種。【法律分析】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亦即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刑事案件。
2020法考模擬題【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構造的單項選擇題(9.17)_百度...
1、【考點】刑事訴訟構造 【難度】★★ 【答案】D。解析:刑事訴訟構造是指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基本格局,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相互間的法律關系。
2、A項錯誤,不當選。公安機關具有雙重屬性,如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治安管理處罰行為,則此時公安機關的行為就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如果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實施刑事拘留行為,此時公安機關的行為就屬于刑事司法行為,而非行政行為。B項錯誤,不當選。
3、參考答案 【考點】中止審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答案】ABD。解析:《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一款規定,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二)被告人脫逃的。
4、注意:混合式訴訟模式是職權主義模式吸收當事人主義模式之下的產物。(六)我國刑事訴訟構造控辯式 法官居中裁判,強化控辯雙方平等對抗性,實行控審分離。
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共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
6、刑事訴訟兼顧的價值。刑事訴訟的效益價值包含效率和在保證社會生產方面所產生的效益兩個方面。效益和公正沖突時,公正優先。(三)與上文所提價值的關系 上文中提到的工具價值、獨立價值是相對于刑法而言的;而秩序、公正和效益的體現則是刑事訴訟法本身所特有的價值。
近現代的刑事訴訟構造模式
1、刑事訴訟形式的歷史類型(一)彈劾式 彈劾式訴訟的特點 不告不理。訴訟的進行主要是依靠當事人雙方的積極性,訴訟是否提起完全取決于受害人。 法官在訴訟中處于消極仲裁者的地位,法官只負責審判不執行控訴職能。 需要依靠神明裁判時,就會采用決斗等辦法并根據所謂神示的結果作出判決。
2、刑事審判模式,是指控、辯、審三方在刑事審判程序中的訴訟地位和相互關系,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審判程序組合方式。歷史上最早出現的是彈劾式審判模式,中世紀歐洲又出現了糾問式審判模式。
3、傳統的糾問式訴訟 特點:(1)控申不分,法官是唯一訴訟主體。(2)庭前調查活動秘密進行,審判一般不公開。(3)進行刑訊,被告成為被拷打的對象。近現代刑事訴訟模式 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特點:(1)法官推進訴訟進程。
4、總之,刑事辯護制度是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刑事訴訟的進化歷史也可以說是刑事辯護制度不斷加強與完善的歷史。從歷史上看,從奴隸社會的彈劾式訴訟模式到封建制社會的糾問式訴訟模式,再到近現代社會的控辯式訴訟模式,刑事辯護制度的發展經歷了曲折歷程 。
5、《六法全書》具有狹義和廣義兩種概念。狹義的《六法全書》特指 *** *** 制定的“憲法”、“刑法”、“民法”、“商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六部法典。而廣義的《六法全書》則涵蓋了 *** *** 制定的所有法律法規。 *** 《六法全書》的立法框架深受“大陸法系”的影響,采用成文法典的形式。
6、在近現代刑事訴訟體系中,由于遵循“不告不理”和“訴審同一”的原則,法院的審判過程受到嚴格限制,這引出了一個核心議題:在控辯雙方的對抗中,法院的裁判依據是什么,即刑事審判對象。這個概念在刑事訴訟理論中占據重要地位,因為它涉及法院的判決、檢察院的指控以及被告的辯護策略。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