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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惡勢力29種認定標準
有以下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通過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地區或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黑勢力一般是三人以上,糾集人員比較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是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破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與開設 *** 、販賣 *** 、運輸 *** 、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等行為。
個人建議:事實上,一個黑社會的人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如果沒有利益交織或者糾紛,其實他們一般不會主動去惹事,當今社會,雖然我們沒有辦法杜絕他們,但相關法律還是有很大的威懾作用。因此它們也不會隨意傷害別人。黑社會一般采用恐嚇的方式,他們不敢亂來,如果毆打拘禁普通人,根據國家頒布的相關法律,他們是要吃上好幾年的牢飯。
解決黑惡勢力對人民的威脅和滋擾,是當前的當務之急。目前的黑惡勢力大多以“公司”形式存在,一些“轉型期”“漂白”的黑惡勢力,組織形式“合法化”、組織頭目“幕后”、打手馬仔“走后門”。黑惡勢力的隱蔽性日益增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1.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應按照該組織所犯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而非僅只對自己組織、策劃、指揮和實施的犯罪。但對并非組織的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
2.對黑社會性質組織中的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加者,應按照其所參與的犯罪,根據其在具體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依照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確定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惡勢力團伙認定標準
認定惡勢力團伙犯罪:(1)組織特征: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2)經濟特征: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3)行為特征: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期壓、殘害群眾;(4)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特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黑社會性質組織”應具備如下特征:(1)組織特征: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2)經濟特征: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3)行為特征: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期壓、殘害群眾:(4)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特征: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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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勢力認定最新16種標準
法律解析:
1、“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較惡劣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2、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 故意毀壞財物 、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 *** 、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 *** 、運輸 *** 、制造 *** 、搶劫、搶奪、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 *** ”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 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 數罪并罰 的規定處罰。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img]惡勢力認定標準及量刑
惡勢力的判刑: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一般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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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惡勢力立案標準
一、涉黑涉惡犯罪案件認定標準
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團伙。
惡勢力犯罪特征及認定標準
(1)人數較多(一般為3人或3人以上),且糾集者骨干成員相對固定,具有一定的組織形式。注意:人數較多,要求不能低于三人;“相對固定”指該糾集者或骨干成員必須參加至少兩起八加三類刑事案件。
(2)違法犯罪活動一般表現為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欺行霸市、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搶劫搶奪等,具有一定的多樣性。
注意:八加三類案件界定的是案件范圍。團伙的實施的案件原則上必須屬于八加三類案件范圍。另外,單一的搶劫團伙案件只有滿足兩個特定才給予認定;兩個特定:特定地點指在學校周圍搶劫或者車匪路霸;特定人員指針對學生的搶劫犯罪行為。單純的賣淫團伙、吸、 *** 團伙如果不具有公開性和性質顯著惡劣的條件,一般不予認定。多次(其中至少有三起構成刑事案件)采取暴力脅、滋擾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具有一定的公開性。注意:“公開性”指的是三起刑事案件至少兩起屬于本條中的八加三案件范圍;“至少三起刑事案件”可以是同個罪名。
(3)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威懾勢力,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注意:惡劣的社會影響的一個條件是團伙形成時間不能低于兩個月,即該團伙第一個案件和最后一起案件之間的時間,必須是兩個月以上。
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定義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特征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黑社會性質組織”應具備如下特征:
(1)組織特征: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2)經濟特征: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行為特征: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期壓、殘害群眾;
(4)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特征: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刑法中關于黑惡勢力的認定標準和量刑是怎么規定的
黑惡勢力的認定標準: 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黑惡勢力一般為3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糾集者,是指在惡勢力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違法犯罪分子。成員較為固定且符合惡勢力其他認定條件,但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是由不同的成員組織、策劃、指揮,也可以認定為惡勢力,有前述行為的成員均可以認定為糾集者。 黑惡勢力的其他成員,是指知道或應當知道與他人經常糾集在一起是為了共同實施違法犯罪,仍按照糾集者的組織、策劃、指揮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的違法犯罪分子,包括已有充分 證據 證明但尚未歸案的人員,以及因法定情形不予追究法律責任,或者因參與實施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已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的人員。僅因臨時雇傭或被雇傭、利用或被利用以及受蒙蔽參與少量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一般不應認定為惡勢力成員。 黑惡勢力的量刑標準: 《 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 ,并處 沒收財產 ;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 罰金 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剝奪政治權利 ,可以并處罰金。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 數罪并罰 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關于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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