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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證據收集與舉證(民事訴訟收集證據的主體)

adminllh民商法2025年06月14日 12:09:1390

民事訴訟證據收集與舉證(民事訴訟收集證據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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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正)

1、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正)》 第五十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正)》 第五十一條 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并經人民法院準許。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正)》 第九條 公開的庭審活動,公民可以旁聽。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提供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

5、第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事實,不適用有關自認的規定。自認的事實與已經查明的事實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

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正) 》第十五條 當事人以視聽資料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存儲該視聽資料的原始載體。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

民事訴訟證據規則

1、第一百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按照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要求,交出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證據。

2、最高法院發布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規定了民事訴訟中證據的收集、提交、審查和利用等方面的問題,具體規定如下:證據的收集當事人有權以任何合法方式收集證據。

3、民事訴訟法證據規定是:民事訴訟證據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

民事案件起訴原告去法院起訴需要什么證據

1、法律主觀:民事起訴需要準備起訴狀兩份(案情簡單的話可以直接到法院填寫訴狀)。起訴狀寫明被告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還需要準備身份證及復印件、欠條及復印件。

2、法院起所需資料如下:民事起訴書。(n+1份,n為被告人人數,1名被告2份,2名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

3、民事起訴狀,需要根據被告的人數來提供副本,當然法院是需要起訴狀原件。主要的證據材料,同樣也是需要根據被告的人數確定副本,此時可以對證據材料進行復印。原被告雙方的身份證明。

4、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中華人民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四條是關于訴訟參加人的規定。在民事訴訟中,企業法人解散的,在其依法清算并注銷前,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是關于舉證責任的規定。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是因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爭議引起的。原告起訴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民事權益,被告或第三人提出新的主張,也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意思即若當事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收集的證據,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法院若認為審理需要,也可以自行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

關于民事訴訟中的證據收集,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1、【答案】:A、B、D 網絡聊天內容屬于電子數據。因此A選項的說法正確?;乇軐儆诔绦蛐允马?,程序性事項屬于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的情形。因此B選項的說法正確。

2、【答案】:B 簡易程序、特別程序及非訟程序都不組織證據交換,選項A錯誤。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的,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釆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選項C錯誤。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對當事人舉證、證據的調查收集和保全、舉證時限與證據交換、質證、證據的審核認定等方面作出了規定。

4、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32條第(1)項的規定可知,在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有正當理由未能到庭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決定延期審理。在選項A中,題目僅表明開庭時乙未到庭且未向法院說明理由,而未表明乙是基于正當理由沒有到庭。

5、民事訴訟中,在原被告雙方說法不一致時,法院判案是依據證據來認定法律事實的。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要證據其主張就要舉證證明,否則應承擔相應的不利法律后果。

6、回避屬于程序性事項,程序性事項屬于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的情形。因此B選項的說法正確。未成年作的與其智力年齡不相當的證言才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因此C選項的說法錯誤。

關于民事訴訟證據收集與舉證和民事訴訟收集證據的主體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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