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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訴訟的程序是什么
- 2、刑事案件簡易程序開庭流程
- 3、刑事案件起訴流程
刑事訴訟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訴訟程序是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等。首先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對發現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然后,公安機關對立案的案件進行調查;然后,提交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后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最后,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判決。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程序是: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立案主要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犯罪人的自首進行審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實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起訴的程序是:立案。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偵查。偵查機關立案以后,開始進行偵查;審查起訴。檢察院接到偵查機關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進入到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
刑事案件起訴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起訴程序如下:(1)立案。偵查機關介入涉嫌犯罪案件,經初步調查,認為有犯罪事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啟動刑事訴訟程序;(2)偵查。偵查機關立案后,開始偵查。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聘請律師;(3)審查起訴。
刑事案件簡易程序開庭流程
1、法律分析: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能判決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可以審判員一人審判,也可組成合議庭,判決有期徒刑3年以上的,應當組成合議庭。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通知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可以進行辯論,經審判人員許可,也可辯論。法官在判決宣告前要聽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
2、刑事案件簡易程序開庭前的必要準備工作包括對相關證據的收集和整理,與當事人的溝通和確認出庭事宜,與辯護律師的協商和準備辯護材料,以及與法庭的聯系和確認開庭時間等。在收集證據方面,律師需要調取相關文件、錄音、視頻等,確保證據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刑事案件簡易程序開庭流程: 對于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選擇由一名審判員獨任審判,或者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若可能被判處超過三年有期徒刑,則必須組成合議庭。 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 通知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 在庭審中,可以進行辯論。
刑事案件起訴流程
1、刑事案件起訴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起訴程序如下:(1)立案。偵查機關介入涉嫌犯罪案件刑事訴訟案件過程,經初步調查刑事訴訟案件過程,認為有犯罪事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案件過程的,應當立案,啟動刑事訴訟程序;(2)偵查。偵查機關立案后,開始偵查。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聘請律師;(3)審查起訴。
2、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起訴程序有:(一)對立案材料的接受 公安機關、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3、法律分析: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通報家屬的關切,緩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緒,給與心理安慰。律師會見犯罪嫌人,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講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關法律知識。
4、法律分析:自訴案件的具體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最后交執行機關執行。公訴案件的具體流程:偵查立案:偵查機關接受報案人或控告人的舉報,或偵查機關自行發現犯罪線索,予以立案偵查。
5、宣布開庭階段由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實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貫、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職業、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訴書、收到起訴書是時間。如果被告人是少數民族不通曉漢語的,應當為其配備翻譯,如果被告人不滿18周歲的,應當通知其監護人到庭,并為其指定辯護律師。
6、刑事案件具體的處理流程是:報案;公安初查;立案,案件進入偵查階段;采取強制措施;偵查工作結束,公安機關提交《起訴意見書》,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審查起訴階;檢察院提起公訴,進入法院審判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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