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量刑怎樣衡量社會危害性,以及量刑 社會影響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量刑主要考慮社會危害性再犯可能性
- 2、酌定量刑情節也反映犯罪的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
- 3、如何判斷社會危害性?
- 4、什么叫社會危害性?社會危害性越大的行為是不是判刑越重?
- 5、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
量刑主要考慮社會危害性再犯可能性
1、量刑的時候主要考慮以下因素:犯罪人的年齡、身體、心理狀況;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犯罪人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
2、充分考慮所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決定從輕處罰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不得將多個從輕量刑要素合并為減輕量刑要素。量刑的法律根據如下:依據量刑的法定刑和量刑的幅度。從重、從輕、減輕免除處罰。
3、犯罪的時間、地點、環境條件不同,也能說明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不同,因而是影響量刑的因素。例如,在發生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時犯罪,其危害性就重于在平時的犯罪,量刑時應當考慮。 犯罪的對象。
4、主要有以下原因,大致是從社會危害性和主觀惡性考慮的。犯罪動機不一樣,如為了報仇殺人和為了搶劫殺人,前者明顯社會危害小,主觀惡意小。
酌定量刑情節也反映犯罪的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
1、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刑法沒有明文規定,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時空及環境條件。
2、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刑法沒有明文規定,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
3、(一)酌定量刑情節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刑法沒有明文規定,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犯罪的手段。
4、在日常生活當中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
如何判斷社會危害性?
社會危險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案件性質、起因以及罪行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生活、就業情況。
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危害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危害國家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 *** 利和其他權利;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
一般來說,區分“罪”與“非罪”的標準是:犯罪是否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犯罪是否觸犯刑事法律的行為;犯罪是否應受刑事處罰。
什么叫社會危害性?社會危害性越大的行為是不是判刑越重?
法律分析:社會危害性是指對國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在認定犯罪的時候,應當十分注意考查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以及社會危害性是否達到了犯罪的程度,這都是定罪量刑的依據。
法律主觀:社會危害性是指行為對社會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社會危害性也是確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對于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行為,應當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社會危害性程度”就是衡量一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最重要的標準要素。
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
1、法律主觀:如果構成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中的故意放火、決水、爆炸等罪,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標準劫持船只、汽車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車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4、危害社會罪,應準表述為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危害社會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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