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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兒媳婦有繼承權和贍養權嗎?
- 2、兄弟間關于父母贍養及財產分割相互承諾的法律義務和違約責任,謝謝達人...
- 3、民法典不贍養老人有繼承權嗎
- 4、民法典配偶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
- 5、嫁到男方家,法律有沒有明文規定必須要贍養公公婆婆
兒媳婦有繼承權和贍養權嗎?
1、贍養義務和繼承權之間是有一定的關系的。財產繼承權與是否履行贍養義務具有一定的關系,但不是必然的關系;法律上更傾向于不給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人分配遺產;如果拒不履行贍養義務,造成被繼承人遭受生活困境的,應當不分;如果沒有影響被繼承人的生活,應當少分。
2、”因此,一般情況下,喪偶的兒媳對公、婆的遺產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我國《民法典》第112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九條也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3、其實婆媳之間真的不是敵人的關系,你之所以會這么覺得,就是不會處理。
4、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5、同時.媳婦對公婆的財產沒有繼承權.女婿對岳父母也沒有繼承權.權利義務對等情況下.公婆.岳父母一般不可能對媳婦女婿再盡撫養義務了.所以反過來要求媳婦.女婿對其履行贍養義務.這不公平.但媳婦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即可以第一順序繼承其財產.這也是權利義務對等+國家公序良德交織產生的結果。
兄弟間關于父母贍養及財產分割相互承諾的法律義務和違約責任,謝謝達人...
法律主觀: 贍養 義務屬于人身性的專屬義務,是不可轉讓的。贍養義務屬于具有人身專屬性的義務,是不可以轉讓的義務。 但是,贍養義務人有多個的,他們之間可以對贍養義務進行分配,達成贍養義務分配協議,在各贍養義務人之間的贍養能力產生重大變化、或者贍養人、被贍養人死亡等情況發生時,贍養義務人之間可以就贍養義務進行重新分配。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
當兒子不幸去世,留下未清償債務時,作為父母,是否需要承擔償還責任?答案并非絕對,涉及法律和繼承規則。首先,需明確的是,兒子作為債務主體的死亡,并不直接影響其債務的繼承問題。債務的承擔,依賴于是否有繼承人以及其是否繼承了遺產。
民法典不贍養老人有繼承權嗎
法律主觀:根據 老年人權益 保護法第19條規定,贍養人不得以 放棄繼承權 或者其他理由,拒絕 履行贍養義務 ,即為維護老年人的權益不受侵害, 老年人再婚 后,老年人子女不得以其放棄全部或者部分繼承權,而拒絕履行對老年人的贍養義務。
三是,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但是如果兒媳婦繼續贍養老人,則在日后可以繼承老人的遺產。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廂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配偶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兩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仨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義務,成年后的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子女不贍養老人的,老人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法院會支持老人的訴求。繼承法中規定如果子女有贍養能力而沒有履行贍養義務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遺產。
贍養老人不僅是中華美德,也是法律規定的義務。通常情況下,老人因子女不贍養而起訴,勝訴的可能性較大。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則對父母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我國法律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具體如下:子女對老人的贍養扶助義務。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繼子女對老人的贍養扶助義務。
有法定繼承權。沒有贍養父母的兒女,法律上有法定繼承權?!睹穹ǖ洹防^承編里面并沒有規定不盡贍養義務就會喪失法定繼承權。但是有一種可能,就是父母訂立遺囑,把財產留給其他人。
嫁到男方家,法律有沒有明文規定必須要贍養公公婆婆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迸渑贾皇恰皯攨f助”,并非贍養人。此條中的“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痘橐龇ā返?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除此之外,法律并沒有規定其他主體負有贍養義務;因而你所說的侄子對叔叔,在法律上是不具有贍養義務的。但如果叔叔是單親或者患有疾病,希望處于人道主義和親情角度,予以適當關懷。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結婚在我的價值觀里面,不管是丈夫還是妻子,就要和原來的家庭脫離某種關系,不是不要爸媽,不是拋棄爸媽,不是不贍養爸媽,還是經??梢宰邉影?。
作為妻子來說,就有必要讓老公明白一個道理,夫妻之間的關系高于其他任何人的關系,無論是父母、兄弟姐妹、甚至子女都不能動搖、凌駕于這種關系之上。遇到這種總是偏袒他家人的老公,作為妻子來說感覺肯定不爽,可是,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唯有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給予引導了。
只是大嫂提出了一個非??尚Φ囊?,分家不僅要分房子分財產,同時還要分兩位老人,大嫂表示公公歸他們贍養,婆婆就歸王芳夫婦贍養。王芳心里明白,大嫂這樣做是有目的的,公公每個月都有退休金,他們無非就是看中了這一點,而婆婆卻當了一輩子的家庭主婦,一無所有。
沒有公公婆婆,也就不會有婆媳矛盾。整個家庭都是夫妻兩人做主,沒有第三人干涉,這是好的方面。而且沒有公公婆婆,就不會存在不同的育兒方法,夫妻兩人完全可以按照自己認為的科學的辦法來養孩子和教育孩子。逢年過節的時候,也不必說一定要回老家過年,趁著小長假,找個地方一家人出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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