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員工交通事故死亡非工傷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員工下班途中遇車禍死亡公司是否應當支付非因工傷死亡待遇
- 2、員工下班之后回家發生車禍致死,算工傷嗎?
- 3、員工沒有工傷保險,上班路上出車禍死亡,要找企業賠償,該怎么處理嗎?
- 4、在上班途中車禍死亡,算不算工傷,應該怎樣走程序?
- 5、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算不算工傷
員工下班途中遇車禍死亡公司是否應當支付非因工傷死亡待遇
1、員工下班途中遇車禍死亡,本人負主要責任,按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是無法 認定為工傷 的,公司支付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就可以的。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3、《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 十、職工(含 離退休人員 )因病或 非因工負傷 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 喪葬補助費的標準: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 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準:6個月工資; 一次性 撫恤金標準 :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 已參加 社會養老保險 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準發給死亡撫恤待遇。
[img]員工下班之后回家發生車禍致死,算工傷嗎?
是否屬于工傷,主要看該員工受到的交通事故本人是否負主要責任,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屬于工傷;本人應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不屬于工傷。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至于,員工平時住在宿舍,那天晚上加班之后,該員工自行回家,不應該作為不符合“下班途中”的規定,下班回家是天經地義,對于途中的爭議,法律上很常見,但一般支持的員工。
擴展資料:
*** 建議: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時,應當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 *** ,律師的一些建議,首先判斷是否屬于工傷的范圍,勞動者在發生工傷后,首先應判斷是否屬于工傷的范圍。
搜集證據,尋求證據來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勞動關系證明是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條等。
明確遭遇工傷單位的名稱和住址,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單位也應承擔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確切名稱及地址,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工傷,勞動者便無法索賠。
明確單位是否已經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發生工傷后一年內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會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對于勞動者來說,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虛假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
員工沒有工傷保險,上班路上出車禍死亡,要找企業賠償,該怎么處理嗎?
1、先找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起訴公司。(因為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
2、公司在賠償后可以向全責的第三方追償。
一、盡早向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要求單位向 *** 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在治療終結之后,如果還有傷殘的話,要及時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具體細節,建議樓主查看一下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工傷保險條例》)。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對于因第三人(這里特指負有全責的交通事故的對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損失,權利人既可以要求單位承擔工傷賠償的責任(當然,要符合工傷條件),也可以要求事故責任人(即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是,直接費用(例如住院治療費、醫藥費等)不能要求雙份賠償。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的數額要比工傷賠償數額要高一些(因為,工傷賠償主要是單位和勞動保障部門理賠),所以,采取雙重(工傷的理賠、肇事責任人的民事賠償)索賠,有利于職工(也是交通事故的受損害者)維護合法權益。
在上班途中車禍死亡,算不算工傷,應該怎樣走程序?
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導致的人身傷害是否算工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主要看是否由本人來負車禍事故的主要責任,主要責任的具體分析如下:
1、若員工是被撞的受害方,在沒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則的前提下,無論其走路或者開車去上班,都是非主要責任,能夠認定為工傷;
2、若員工是車禍制造者,走路去上班,故意需擔責,不認定為工傷;開車去上班,一般都要擔主要責任,不認定為工傷。
此時不能獲得工傷待遇,也不能請求侵權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算不算工傷
不一定。上下班途中算工傷的得滿足兩個條件,第一,屬于交通事故,且在事故中當事人是主要責任以下,也就是說責任認定是平等責任、次責或者無責任;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合理路線上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規定: 職工以上下班為目的、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單位和居住地之間的合理路線,視為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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