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發生的輕傷現在是否可以調解,需要了解以下幾個問題
一、輕傷的定義
輕傷是指身體部位受到某種外力,導致身體組織損傷,但不影響身體機能的一種傷害程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輕傷是指傷害程度輕微,經醫院診斷后不影響勞動能力的傷害。
二、調解的定義
調解是指當事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調解可以避免訴訟,減少訴訟成本,同時也有利于維護當事人的關系。
三、2015年輕傷的調解情況
如果2015年發生的輕傷糾紛當事人已經達成調解協議,那么調解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當事人未達成調解協議,或者調解協議中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那么調解協議就沒有法律效力。
四、現在輕傷如何進行調解?
現在輕傷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調解
1、當事人可以通過司法機關或者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當事人可以通過律師或者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3、當事人可以直接協商達成調解協議。
總之,無論是2015年還是現在,輕傷糾紛都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調解方式,達成協議后,應當遵守協議內容,維護好雙方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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