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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農村農民住房折遷補償標準是多少?怎么樣?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農村建設發展總是讓人們措手不及,大家都知道建設發展是離不開拆遷的,對于農民朋友來說拆遷最重要的就是了解農村拆房補償標準,下面就2020年的相關規定來為做一些相關的介紹,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一、農村拆房補償標準2020
1、農村草房補償1900元/平米;
2、磚瓦房補償2400元/平米;
3、磚砼結構房屋補償是2800元/平米;
4、對于二層及以上的樓房補償在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屬物等給予等價的補償。異地安置每戶給予2萬元的補償。
5、宅基地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地上附屬物以及青苗費。土地補償和安置費將最多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附屬物給予等價補償,青苗費按照農作物種類來定價。
6、對于耕地征用,補償種類如上。土地補償費用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到10倍。
二、拆遷補償的方式
1、貨幣補償作為主要方式。
貨幣補償操作簡單,且是一次性了斷的,不會產生關于延長過渡期限、被拆遷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后續問題,當然也方便了被拆遷人選擇住房,不受地點及其它方面的限制,同時避免因安置用房質量不好而使拆遷雙方產生矛盾,更好地體現新《條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條件實行貨幣補償的,盡可能實行貨幣補償的方式。新《條例》規定了拆遷貨幣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采取的辦法是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的辦法確定。
2、房屋產權調換的方式。
新《條例》中的“產權調換”是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并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也就是說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后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通過上文想必大家對2020年農村拆房補償標準以及拆遷補償的方式有了初步的了解,拆遷是為了更好的發展,對于補償相關事宜都是有理有據的規定好了的,只要不低于標準我們還是要支持 *** 的相關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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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畝地產多少魚?
你的問題很奇怪,一畝地應該養不出魚吧,如果你要問的是一畝地的魚塘能養多少魚,那我回答你:一般不超過1000尾魚。可是也分魚種,如草魚為主,1畝放養400-600尾草魚,鰱魚200尾。鯉魚50尾。可以喂草魚顆粒料,又不至于太密。如果太密會因氧氣不夠而死亡,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寧夏 *** 自治區拆遷補償標準?
寧夏農民土地征收補償的標準如下:寧夏 *** 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八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按以下標準支付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一)土地補償費:征用菜地、園地、水澆地、人工草地、人工魚池,按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至六倍補償;征用旱地、葦地、天然草地、林地,按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四倍補償;征用墾荒五年以內的耕地和輪歇地、空閑地、撂荒地、湖泊,每畝按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一至二倍補償;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給予補償。(二)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二至三倍;但是,每畝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按上述標準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經自治區人民 *** 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第二十九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按以下標準支付青苗補償費和地面附著物補償費:(一)青苗補償費:一般作物(含人工種草)按該作物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多年生作物按該作物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至三倍補償。(二)地面附著物補償費:1、房屋拆遷補償費:按所拆房屋的新舊程度、結構狀況,參照當地房產部門規定的標準補償。2、零星樹木補償費:未成材樹木(苗)補償苗木費、管理費和移栽費;成材樹木,砍伐的樹木歸被征地單位或個人,征地單位補償樹木的砍伐費。果樹按該樹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四倍補償;未掛果的,按苗木費、管理費和移栽費補償。3、遷墳補助費:每墳按五十至一百五十元補助。4、水井、排灌溝渠和其他水利設施,按新建費用補償。5、其他附著物,按實際損失協商補償。開始協商征地后,搶種的樹木,搶建的構筑物以及廢棄物,一律不予補償。第三十條國家建設用地按照本辦法規定支付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后,被征(撥)地的單位和人員不得再提出額外要求,阻撓施工。幾年開始寧夏農民土地征收補償問題將會有改革。從今年開始,寧夏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程序發生新的變化。征地方式上國家重點項目實行統征包干;征地制度上完善國土資源、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組成的統一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打破國土資源部門單獨征地的慣例,將廉政監督“關口”前移;在征地前,項目建設單位與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征地范圍進行實地踏勘、錄像,堅決制止征地范圍內的搶建、搶栽、搶種現象;補償費用支付方式上實行“一卡通”到農民手中,避免挪用和截留。為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監察廳、審計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征用土地公告辦法》、《寧夏 *** 自治區統一征地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的規定,就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程序,落實“兩公告一登記”制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等有關事宜完善程序。
汕頭市經濟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征用一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每畝最高標準:耕地(包括水田、菜地、旱園、魚塘,下同)為3.17萬元;其他土地為2.53萬元;二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每畝最高標準:耕地為2.53萬元,其他土地為2.28萬元;三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每畝最高標準:耕地為2.28萬元,其他土地為2萬元。(二)青苗補償費。屬短期作物的,按一造產值補償,稻田每畝補償費為0.15萬元,蔬菜每畝補償費為0.2萬元,養殖魚池每畝補償費粗養為0.2萬元、精養為0.3萬元;屬多年生作物,根據其種植期和生長期的長短,給予合理補償,其中:果樹每畝補償費為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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