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給各位分享甘肅傷殘補償標準2015的一些知識,其中也會對2021年甘肅省工傷津貼調整標準進行解釋,文章篇幅可能偏長,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就馬上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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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級傷殘國家補貼每個月是多少
四級傷殘國家是沒有補貼的,按規定1、2級殘疾證才可以享受殘疾人生活補貼金,3、4級都不可以享受,所以沒有錢領。
但是,殘疾人員可以享受以下的稅收優惠:
(1)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
(2)殘疾人員的所得,由納稅人提出申請,報市地方稅務局審核批準,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含35%)以上,暫免征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征收所得稅。
(4)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用地,凡安置殘疾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含35%)以上的,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2022年甘肅省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
甘肅省2022年傷殘補助標準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農村一至二級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110元。三、四類低收入家庭農村殘疾人補助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
2021年甘肅省工傷津貼調整標準
2021甘肅工傷人員傷殘津貼調整標準
調整標準分為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三個方面進行調整。
(一)傷殘津貼調整
1.按傷殘等級
工傷人員一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122元,二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117元,三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四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106元,五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101元,六級傷殘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按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
一至四級傷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不滿10年的,再增加26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再增加36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再增加46元;滿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6元。
五至六級傷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前工作時間不滿10年的,再增加16元;滿10年不滿20年的,再增加26元;滿20年不滿30年的,再增加36元;滿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46元。
(二)生活護理費調整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以2019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核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為50%,即每人每月調整到322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為40%,即每人每月調整到257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為30%,即每人每月調整到1933元。本次調整中各護理等級生活護理費分別等于或者高于以上數額的,不作調整。
(三)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
供養親屬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1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3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7元。
一至四級工傷人員調整待遇所需資金,已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五級和六級工傷人員調整待遇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支付。關閉破產企業已經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五級和六級工傷人員調整待遇所需資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關于甘肅傷殘補償標準2015的內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