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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在 *** 部門工作十年待遇
臨工工資待遇應該與正式職工一樣的,因為勞動法規定應同工同酬的。法律規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勞動者工作了10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20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按照你的說法,你已經在事業單位工作十年,那么單位應該補償你十個月的工資。
臨時工是沒有任何補償的,只有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上約定的來,頂多就是提前一個月告訴你,然后補償你多一個月工資。
在派出所工作十年,并且還是以臨時工的身份,不由得佩服你的毅力,我是十分佩服你愿意為人民服務的決心和毅力,你的堅持是一方平安的保證,個人希望你在堅持。
關于十年以上臨時工辭退后如何補償
辭退10年以上員工賠償10個月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分析:有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若是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法律分析:工作十年以上被辭退賠償勞動者本人20個月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臨時工在單位工作十年怎樣補償
1、法律分析:有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若是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2、工作十年以上被辭退賠償勞動者本人20個月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4、勞動法中沒有規定工作滿十年的臨時工單位應該給補償,但是勞動合同法中有規定工作滿十年的臨時工單位應該給補償,連續工作滿十年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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